拒絕接受涉海仲裁 澳大利亞惹火上身自毀形象

近來,澳大利亞上演了一場滑天下之大稽的諷刺劇。曾經道貌岸然的國際法「衛道士」澳大利亞面對國際仲裁加諸己身時,卻立馬變換一副臉譜。一個月前南海仲裁案結果公布時,澳大利亞與美日站在一起,發表了敦促中國遵守仲裁結果的聯合聲明。現如今面對東帝汶要求重劃海洋邊界的國際仲裁,澳大利亞卻堅稱海牙仲裁庭無司法管轄權。這不能不說是天大的諷刺和莫大的笑話。

8月29日,荷蘭海牙的國際常設仲裁法院成立了一個由5名專家組成的獨立委員會,就澳大利亞和東帝汶圍繞油氣資源豐富的帝汶海(Timor Sea)的爭議啟動相關聽證。東帝汶代表埃斯波斯托對法庭說,「保衛我們周邊海域主權,以及其中所蘊含、掌握我們轉型發展前景的資源,是國家優先事項。」 東帝汶前總理、獨立英雄古斯芒在聽證會上表示,東帝汶不是想要尋求支持或者得到特殊對待,只是想要在國際法下爭取自己的權益。不過,澳大利亞官員稱東帝汶應該尊重兩國現有條約,具有法律約束力,符合國際法。因此,澳方認為調解委員會不具有舉行海上劃界聽證的法律權力。對此,東帝汶官方表示,他們對於澳大利亞的立場「感到遺憾」,並在開場公開會議時,敦促5名法官審理本案並進行最終裁決。

澳外交部長朱莉•畢曉普和總檢察長喬治•布蘭迪斯當天發表聯合聲明稱,東帝汶針對其與澳大利亞海上劃界糾紛而提議成立的調解委員會不具有舉行海上劃界聽證的司法權力,該委員會的最終報告將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就是這個澳大利亞外長在7月13日表示,中國需要尊重海牙仲裁法庭關於南海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最終裁決」,她聲稱如果中國無視對南海爭端的國際仲裁,其國際聲譽和成為領導大國的雄心將受到損害。

自2002年從印度尼西亞獨立以來,東帝汶堅持要求在「資源分享臨時協定」之外,還應與澳大利亞簽署海洋協議。而澳大利亞在東帝汶獨立前夕根據《公約》第298條發表了排除性聲明,宣布不接受《公約》規定的海洋劃界爭端解決程序。2006年1月,兩國簽訂《帝汶海特定海上安排條約》。東帝汶認為,根據《公約》,帝汶海油氣區中絕大部分區域位於東帝汶海洋權益區內,因此要求與澳大利亞通過談判或司法方式解決兩國海洋邊界問題,但澳既不談判,更不允許提交司法解決,希望分享帝汶海的海洋資源尤其是油氣收益。

2016年4月,東帝汶請求聯合國經由約束性調解程序解決東帝汶與澳大利亞的相關爭議,這是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框架內解決爭端的首次嘗試。東帝汶此舉迫使澳大利亞進入正式司法程序。但是,由於澳大利亞在東帝汶實現獨立的2002年退出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管轄權,海牙國際法院的仲裁對澳大利亞亦不具約束力。澳大利亞曾一再表示拒絕商定永久性劃界。東帝汶方面表示,應以兩國之間的中心軸線為基礎在帝汶海上進行劃界,這樣大片油氣田就將歸屬東帝汶。主權爭議使東帝汶年復一年地損失價值400億美元的離岸油氣收入。

正所謂「正人先正己」,才能「身正不怕影子斜」。澳大利亞自身尚且拒不接受國際仲裁,有何顏面要求中國接受國際仲裁呢?澳大利亞對待國際仲裁的雙重標準,必將嚴重損害其在國際社會的聲譽,從而投下濃重的未來陰影。國際社會其它國家將不再認真聽取其在國際仲裁相關問題上的發聲。澳大利亞將會因此失去國際話語權。

眾所周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多麼樸實的國際關係相處之道。澳大利亞拒絕接受國際仲裁,就沒有資格要求中國接受國際仲裁。並且,國際常設仲裁法院的法律地位遠遠高於南海仲裁案的「臨時仲裁庭」。而澳大利亞卻無視國際常設仲裁法院的權威性。

澳大利亞自毀形象的舉動背後暗藏著天下皆知的戰略動機。作為中等強國,澳大利亞是美國在亞太地區的鐵桿盟友和戰略「南錨」,支持美國推行的「亞太再平衡」戰略,讓美國在其北部城市達爾文派駐2500名海軍陸戰隊軍人,擴大聯合軍事演習,積極介入南海問題,追隨美國在南海爭議島嶼12海里範圍內開展「航行自由」行動,以牽制中國在南海的所謂「軍事擴張」,妄圖成為亞太地區的「副警長」。

儘管中國告誡澳大利亞謹言慎行,不要橫生枝節,但是澳大利亞揚言不會屈服於來自中國的壓力停止在南海上空的海上偵察和巡邏飛行,罔顧中國是澳大利亞第一大貿易夥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和第一大進口來源地的事實,主動捲入中美南海制海權的競爭漩渦之中,拋棄了之前貌似中立的不干涉姿態,完全站在了美國那一邊。此次東帝汶訴澳大利亞仲裁案,使得澳大利亞「偷雞不成反蝕把米」。作為南海非沿岸國,澳大利亞需要痛定思痛,反思自身的南海政策,在南海爭端中恪守中立,方不貽笑於天下。

(李家成,遼寧大學轉型國家經濟政治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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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7/node124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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