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 菲律賓花了3千萬美元的仲裁費 想要這個機構埋單!(組圖)

以民為主| 2016-07-21| 檢舉

菲律賓民眾獲悉裁決結果,在首都馬尼拉聚會,喜極而泣。(美聯社)

南海仲裁案出爐後,菲律賓人大樂。

不過沒過幾天,菲國銷路最大的《馬尼拉時報》頭版的文章說,菲律賓花了3千萬美元的仲裁費,應該由美國政府埋單。

這篇文章的作者是Rigober Tiglao,開頭就質疑道,雙方都同意交給第3方處理,這才是仲裁;南海仲裁是這樣的嗎?

接著寫道,「美國中央情報局(CIA)或美國國務院應該付給我們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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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真正在意南海情勢的是美國,為什麼要菲律賓花這筆錢?而且「即使是國際法院的判決,大國也不理會」,何況是仲裁法院的裁決。

此外「即使聯合國的決議案要求大國服從判決,大國也不理會」。

Tiglao這篇文章大量引用了哈佛大學教授Graham Allison發表在《外交家》網站的文章。Allison的大作標題是「當然,就像所有強國一樣,中國會不理睬國際司法判決,因為中國不過是「遵循列強行之有年的先例」。蓋有關海洋法爭議,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沒有一個曾經遵循常設仲裁法院(PCA)的裁決」;而如果涉及主權與國家安全,這幾個常任理事國「沒有一個曾經接受國際司法裁決」。所以北京當局對裁決結果不理不睬,不過是「其他大國幾十年來一再重覆之舉」。

2013年俄羅斯海軍在俄羅斯水域之外登上荷蘭船隻。荷蘭控告俄羅斯違反海洋法,PCA判決俄羅斯敗訴,應賠償荷蘭。可是俄羅斯不理,荷蘭沒法子,PCA也沒法子。

菲律賓提請仲裁後,英國首相卡麥隆說,大家要鼓勵中國依國際規章行事,「我們要鼓勵每一方遵守裁決」。卡麥隆大概忘了,就在1年前,PCA判決英國在Chagos島畫定海事保護區一事違反了海洋法,可是英國對判決置之不理,保護區照畫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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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尼加拉瓜在國際法院控告美國在尼國港口布雷,美國聲稱國際法院無權審理此事。等到國際法院表示有權審理,美國不但拒絕出席,而且明白表示今後除非美國主動請國際法院審理,否則美國拒絕接受國際法院任何有關美國之判決。後來尼國勝訴,美國應賠償尼國損失計3億7千萬美元,但美國不予理會。有國家在聯合國安理會提案,要求美國遵守判決,結果是美國6次動用否決權。不理就是不理。

Allison認為,今天莫說北京不接受PCA的裁決,哪怕北京退出《海洋法》公約,也不過就是比照美國作法。

看看這些事例,便知不論PCA、國際法院、國際刑事法院,都只對小國有真正的約束力。至於大國,除非判決結果符合其利益,否則只是具文。Allison表示,古希臘哲人修昔底德有雲「強者為所欲為,弱者註定受苦」(the strong do as they will; the weak suffer as they must),這個話也許有些誇大,但中國大陸不理會PCA的判決,不過就是「依循其他大國建立的傳統」。

「依循大國建立的傳統」,《紐約時報》發自布魯塞爾的報導也這麼說。例如英國與模里西斯的漁權之爭,英國說PCA無權管轄。又如俄羅斯的Yukos石油公司股東控告俄羅斯政府,仲裁法院判決俄羅斯政府應賠償500億美元給股東,可是俄羅斯政府一個子兒也不付。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柯比說,「希望中國遵守判決,做個真正的國際強權」云云。

柯比錯了,真正的國際強權,是不遵守這類判決的。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7/node118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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