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考消息網7月20日報道德國《法蘭克福評論報》網站7月17日刊發題為《對華施壓將適得其反》的署名文章,作者德國黑森和平與衝突研究基金會董事會成員彼得·克羅伊策在文章中稱,海牙的一個仲裁庭7月12日對中國與菲律賓的島嶼爭端作出裁決。裁決結果完全支持菲律賓的立場,儘管中國不予承認。裁決駁回了中國宣稱對大部分南中國海擁有主權的歷史性權利。此外,仲裁庭還剝奪了南中國海爭議海域所有地物的島嶼地位,它們因此也無法充當中國劃定專屬經濟區的基礎。由此一來,菲律賓專屬經濟區獲得全面承認。
文章稱,在國際法面前,國家不分大小,不分強弱,都是平等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法律是「偉大的平等主義者」——如曾長期擔任菲律賓外長的阿爾韋特·德爾羅薩里奧所說。但警惕不要倉促下結論——國際法與國家法律的共性很小。一方面,國際法缺少能夠頂住阻力執行判決的機關。另一方面,契約法只對契約方有法律約束力。而中國將這一仲裁程序視為違法。中國並未參與仲裁併宣布不承認這一結果。因此該裁決實際上是無法被付諸實施的。
文章稱,中國的行為模式與其他大國無異。雖然國際法通常會得到遵守,但也一再出現特例和擦邊球情況。例如美國自己就多次無視國際判決。最知名的案例是1986年國際法院判決美國在尼加拉瓜港口布雷違反國際法。美國當時與中國現在一樣,宣稱國際法院沒有管轄權並且拒絕承認判決。此後,尼加拉瓜還多次嘗試通過聯合國安理會迫使美國承認這一判決,但均遭後者阻撓。美國也未加入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簡稱《公約》)在內的一系列國際條約,因為它不希望受到這些條約的束縛。
現在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文章稱,原則上應避免公開向中國大舉施壓。這會對地區安全形勢產生適得其反的效果。中國目前可能會有兩種對抗反應:首先,中國可能——類似2013年底在東中國海的行動——在南中國海劃設所謂的防空識別區。該區域估計包括南中國海大部分地區。激烈的對抗反應可能很快就會出現並且會進一步加劇衝突。
其次,中國可能會退出《公約》。中國2006年曾通過公開聲明表示不接受《公約》規定的一些程序——諸如此次海牙的仲裁程序。中國(和其他很多國家一樣)在聲明中完全合法地指出,關於《公約》第298條所述的任何爭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接受《公約》第十五部分第二節規定的任何程序。現在清楚的是,這並不能充分保護中國免於不涉及主權、劃界或軍事活動的程序。就此而言,中國可能面臨更多訴訟程序。要避免這一點,中國可以通過退出《公約》並像美國那樣將之用作國際法慣例,而不必再接受其特殊的爭端仲裁規定約束。拋開當前個案不看,因為中國迄今履行了所有國際條約義務,它的這一重新定位並不符合國際社會利益。
文章稱,對北京公開施壓肯定會引起中國的強烈抵抗,因為這一話題已經充滿極端的民族主義色彩。一項民調顯示,大多數中國人不僅將南中國海島嶼遭外國侵占視為對中國國家尊嚴的損害,也將之視為對個人尊嚴的踐踏。此外,分別有超過70%和45%的中國受訪者支持對他國實施經濟制裁和展開軍事行動。
他們由此贊同一種遠遠超出中國政府當下行為的政策。因此近期的重要任務是找到能使中國在對內和對外都能保住顏面並逐漸做出改變的方法。在這一過程中,應將必要的妥協包裝成雙邊和多邊談判的成果,而非仲裁導致的結果。這件事非常複雜,需要各方最大程度的耐心和創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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