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臨時仲裁庭又遭打臉了!這些機構為啥撇清與南海仲裁案的關係?(組圖)

以民為主| 2016-07-17| 檢舉

位於德國漢堡的國際海洋法法庭新聞官本雅明·貝尼爾施克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南海臨時仲裁庭與國際海洋法法庭是「互不隸屬」的關係,國際海洋法法庭也不會為仲裁結果背書。

在國際海洋法法庭之前,聯合國、國際法院已經先後發表聲明,稱與南海臨時仲裁庭沒有任何關係。

那麼問題來了,這些機構為啥都要撇清與南海臨時仲裁庭的關係?

國際海洋法法庭「沒有在南海仲裁案中扮演任何角色」

國際海洋法法庭始建於1996年,總部位於德國漢堡市,是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建立的一個法律組織,也是專門審理海洋法案件的國際組織。

國際海洋法法庭下設簡易程序分庭、漁業爭端分庭和海洋環境爭端分庭,可應當事方要求成立處理特別爭端的分庭。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法庭由21名獨立法官組成,包括中國籍法官高之國。法庭庭長和副庭長有法官通過無記名投票選出,現任庭長是俄羅斯人弗拉基米爾·果利欽。

南海仲裁結果出爐後,法庭新聞官本雅明·貝尼爾施克強調,南海臨時仲裁庭與海牙國際法院、國際海洋法法庭都是「互不隸屬」的關係,而只有海牙國際法院屬於聯合國機構。

國際海洋法法庭實為聯合國大會觀察員組織,參與聯合國大會,有權在聯合國大會上發言,但是不被允許參與會議中的投票。

在回答「國際海洋法法庭是否為所謂南海仲裁結果背書」,貝尼爾施克表示,國際海洋法法庭既沒有在仲裁案件中扮演任何角色,也不會「對其他國際性質法院或是法庭所作出的裁決發表評論」。

聯合國

「常設仲裁法院和聯合國沒有任何關係」

在國際海洋法法庭之前,聯合國已經率先撇清了和南海臨時仲裁庭的關係。

13日,聯合國官方微博發表聲明說,1899年建立的常設仲裁法院位於荷蘭海牙的和平宮內(國際法院所在地),只是普通的「租客」,和聯合國沒有任何關係。

截至目前,該條微博轉發次數超過8萬次,19萬人點贊。聯合國官微還轉發了網友「三甲醫院裡外包出去的莆田系」的評論。

實際上,國際法院是聯合國六大主要機構之一和司法機關,是主權國家政府間的民事司法裁判機構,根據《聯合國憲章》於1946年成立。而常設仲裁法院只是一個獨立的仲裁法庭,用來處理和協調基於國際協議層面上國家乃至私人的衝突。

簡單點來說,兩者雖然同在一棟樓辦公,但「聯合國的決定」只能由國際法院而非仲裁法院來作出,也只有國際法院的仲裁結果才具備「必須遵守」的約束力。

而菲律賓一廂情願的向仲裁法院提起仲裁,由此建立的仲裁庭本就是空中樓閣,本身就是非法的。

在13日的國新辦發布會上,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也強調,這個南海臨時仲裁庭不是國際法庭,與位於海牙的聯合國系統的國際法院毫無關係。

此外,聯合國秘書長發言人迪亞里克此前也表示對南海仲裁案法律和實體問題不持立場。

國際法院

「自始至終未曾參與南海仲裁案」

看到「大東家」聯合國的聲明後,國際法院緊接著也發表了聲明,大意是說「這鍋我們不背」……

國際法院在此希望媒體和公眾注意,南海仲裁案裁決結果由常設仲裁法院提供秘書服務下的一個特別仲裁庭做出。國際法院作為完全不同的另一機構,至始至終未曾參與該案,因此在國際法院網站上無法查詢到相關信息。

聯合國官方微博轉發了國際法院的這條聲明。

在14號的例行記者會上,外交部發言人陸慷也表示,已經注意到聯合國有關機構發表的上述聲明。他 強調,這再次說明,南海仲裁案臨時仲裁庭根本不是什麼所謂的「國際法庭」,它的組成和運作根本不具合法性和代表性,它作出的所謂裁決也根本不具權威性和公 信力,是完全無效和沒有拘束力的。

那麼,這些機構為啥要撇清與南海仲裁案的關係?

一個最主要的原因是,在一些西方媒體和政要眼中,仲裁庭是「聯合國下屬仲裁機構」,而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結果具有法律約束力,「中國必須遵守」,「不遵守就是違背聯合國意志」。今年2月,美國總統歐巴馬在談到南海仲裁案時就表示,「應該遵守聯合國的仲裁」。

實際上大家也看到了,這幾個機構和南海臨時仲裁庭沒有任何關係。這麼大一口鍋,當然不能隨便背了。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7/node117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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