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至死不渝的愛情是神話,那麼超越年齡的愛情若能長久彌堅則是童話。

9歲的她愛上36歲的他,聽起來這似乎不可能,而在11年之後她則嫁給了他。
這就是愛情,這個世界上讓人最捉摸不透的東西,它就是那麼神奇,讓一一對相差27歲的戀人相遇、相知、結合,不過除了愛情難道有什麼更好的解釋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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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了解當年張行的新聞★
53歲歌手張行復出 曾因「流氓罪」被判3年
2015-12-09
張行
回歸,淡出,突然出現。自2011年、2012年連著兩場在上海大舞台的個唱之後,張行在舞台上消失了3年,而今,沒有任何徵兆地,他悄悄地回來了。明年1月28日晚,張行將帶著「重回80年代」的個唱,在奔馳文化中心與聽著他的歌一同成長的老友們再次相會。走過半百人生,重溫不變老歌,這將是一場關於「時間都去哪兒了」的集體回憶。
情懷讓他眷戀這個舞台
由於種種歷史原因,張行重回舞台的路走得非常艱難,曾經讓他以為刻意闖出另一片天地的《同一首歌》欄目在2010年也遭遇停播,幾經輾轉,張行回到了家鄉上海。2011年春節前夕,張行在一群朋友的幫扶之下,在上海大舞台舉行復出個唱,沒有票房和成本的壓力,來的都是親朋好友,現場的氣氛熱烈感人。
「很多人流淚了,他們不是聽我唱歌而流淚,而是音樂喚起了太多記憶,這種情感是現在的80後、90後無法理解的。」演唱會結束,張行特意拉住了一位帶著爸媽一起來的年輕觀眾,「他跟我說,他突然發現不認識他爸媽了,『很久以來是我聽音樂,他們煩我,但在你的演唱會上,我看他們從頭到尾都在跟著你唱,原來他們也是喜歡音樂的人』」。在張行看來,這種隔閡太正常不過,「我剛出來唱歌時,也有好多批評,傳統的前輩們把我當成異類,說我的歌是膚淺、浮躁、底層的,但那時的年輕人就愛聽這樣的歌啊,所以我的音樂裡面有好多人的初戀記憶!」
明年的演出場地升級到了奔馳文化中心,但張行對這次的個唱並沒有太大的野心。「我這一輩的歌手都成了老古董,也幾乎沒什麼商業價值了,前兩次演唱會的票,基本上也都是我自掏腰包送人的,就是為了辦一個派對。」這一次,張行也是被兄弟們拉上台的,光友情贊助就已收回成本,「以前跟我一起跑場子的,現在都成了演出行業的大佬,每次相聚,就說要給我辦個唱,這次也是靠他們的力量」。
不圖名,不為利,還得搭上人情,張行也忍不住自嘲夠折騰,「人過半百,最容易情懷泛濫,如果問我是什麼讓我這麼眷戀這個舞台,大概就是情懷吧」。
致青春的共鳴不分年齡
儘管總被人稱呼「老牌」歌手,但生活中的張行一點都不老派。這次為演唱會取名「重回80年代」也是受了電影《致青春》、《歸來》的啟發,「我去看這兩部電影的時候,發現周圍的都是年輕面孔,我就納悶了,這些80後、90後根本沒經歷過那個年代,他們能理解和接受嗎?」起初,張行以為他們衝著明星去的,但在一番交流之後,發現這群年輕人對於父輩們的青春夢想也有著好奇和興趣。
「我曾碰到過一個80後,他說從小就會唱我的歌,因為那個時候家裡的錄音機一直放我的帶子,這讓我很驚訝,我之前根本沒想到他們也聽過《遲到》、《一條路》。」而這些,也逼著張行「端正」態度,「總得學點新的東西」。這些天,張行和樂隊的夥伴正忙著選曲的準備工作,他坦言已經好久沒有這麼認真地學習業務了,從音樂風格、曲目、編曲到配器,唱了半輩子歌的張行卻變得優柔寡斷,「有朋友勸我說,你就老老實實唱那些老歌好了,《外國民歌200首》還不夠你挑嗎?我說如果那樣的話,也就只有你這樣的人會來」。
懷舊也要有時代風貌
儘管願意買票去現場的觀眾,大部分是衝著經典老歌去的,但張行認為,懷舊也必須有一個時代的風貌,當下的好歌曲也值得與老朋友們分享。「我在KTV學唱過周杰倫的《菊花台》、《東風破》、《七里香》,完全是自己風格的,這次現場我是否會唱?可能會以串燒的形式。」
同時,張行堅持認為,「迎合」不意味著追逐市場,一定是有自己的審美判斷,「現在的音樂我也聽,但很多沒有接受,沒有聽進去,說明對我沒有什麼影響力,我選的歌還是更偏重價值和情感的傳遞」。張行透露,這兩年春晚上的大熱歌曲《當你老了》、《時間都去哪兒了》都在他的候選歌單上。

張行與嬌妻參加節目
早前報道
歌手張行20多年後聊舊情惹官司
文章來源:新聞晨報2010-07-08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就像一張破碎的臉……」這首早已為人們耳熟能詳的《恰似你的溫柔》,20多年前曾被青年吉它歌手張行唱紅。然而在張行一舉成名後不久,他卻因犯流氓罪被判3年徒刑。20多年後,他在接受香港鳳凰衛視《魯豫有約》時,談及當年的情感往事和獲刑經歷。而已為人妻的L女士看到該期訪談節目時,認為張行就是在說她,自己被說成信口開河、爭風吃醋、不知廉恥、愛慕虛榮的女人,這不僅與事實不符,還導致丈夫對其品德產生質疑,遂將張行告上法庭,要求張行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50萬元。
往事
1986年犯流氓罪被判3年徒刑
張行原為上海一家無線電廠工人,後被辭退。1984年因獲得上海吉它大獎賽吉它彈唱第一名,成為當時流行歌壇著名男歌手。
1985年7月20日,上海某媒體刊登《一個所謂歌星的真面目》,文中敘述了1984年上海青年吉它大獎賽彈唱一等獎獲得者與多名女青年交往且發生性關係的經歷,文中表述「被某某玩弄、糟蹋過的姑娘一個個地被拋棄了」。
同年第八期《民主與法制》道德法庭專欄發表了「吉它歌手和他的父親」、「本刊記者調查附記」,前文為張行父親就報紙發表批評文章的申訴,後文詳細地敘述了張行與多名女青年交往的情況。編者按中稱:「申訴者反映的情況不確實,張行不僅一貫玩弄、糟蹋婦女,道德敗壞,而且是從未悔改,反而變本加厲的不法之徒。」
1986年6月,經法院不公開審理,張行因犯流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記者註:該罪名已於1997年從刑法中分解為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聚眾淫亂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
判決書認定:「張行於1980年初與女青年L某相識後建立戀愛關係,不久即姦污了L某,致使L某於1981年4月懷孕墮胎。同年9月張行與另一女青年戀愛,同時又與L某恢復關係,直至1985年初。期間張行以戀愛為名,用謊言和欺騙的手段,長期對這兩名女青年姦污玩弄,致使L某4次懷孕墮胎,另一女青年一次懷孕墮胎。」「給我定的罪有點過分」
2002年5月18日,《魯豫有約》節目播出訪談節目——《張行:嚴打中倒下的流行歌手》。
訪談中,張行說:「我剛進工廠那時,曾經有一段三角戀愛經歷,後來都結束了。成名以後,只要我演出,她們(指曾經交往的兩名女孩)就老到後台來找我,感覺以前跟我談過戀愛,她們很有面子。一個記者知道了這個消息,找了那個女孩。那女孩說:『他以前跟我好了,現在成名了,把我踢掉了。』後來記者寫出來,我就變成了一個流氓歌星。我想當時《刑法》上也沒有這一條,跟女性發生性關係就是流氓。」
「記者沒有諮詢過我,就這麼登了,這個媒體對全國的影響太大了,而且當時上海正在嚴打。後來單位就給(我)記過,最後說你就不要來了,被辭退了。女孩子見我工作也沒有了,她們就跟我『拜拜』了。我成名後,她們又找來,我不理她們。可媒體大肆炒作,那女孩子也說一年打9次胎,我說這是什麼肚子打9次胎,一點常識都沒有。記者就在報紙上登了,然後好多地方轉載,越轉越烈,有的地方甚至寫成故事連載。我也覺得自己確實不道德,但給我定罪我覺得有點過分。若要我現在翻案,我覺得沒有必要,執法機關是按照當時的形勢執法。」
張行
法庭辯論
L女士丈夫開始懷疑我
今年2月,人到中年的L女士訴至靜安法院,稱《魯豫有約》節目中,張行就流氓罪入獄的經歷發表了與事實不符的言論,直指她是信口開河、爭風吃醋、不知廉恥、愛慕虛榮的女人,使丈夫及周圍人對她品德產生質疑,降低了對她的社會評價。
L女士認為,張行的行為已構成了名譽侵權,並造成了一定的後果,要求張行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44.65萬元及公證費、律師代理費5萬餘元。L女士還申請朋友劉某、王某到庭作證,他們指認L女士曾與張行戀愛過。看過張行的訪談後,他們感覺訪談說的就是L女士,認為張行在說L女士的壞話,朋友圈子對L女士評價降低了,覺得L女士不正派。
張行
陳述屬實,涉及對象不明確
張行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稱,在訪談中只是就個人經歷作陳述,涉及對象並不確定,也未出現L女士的姓名,該訪談不是針對某人。張行強調,自己的陳述符合事實,沒有侮辱他人的言論;沒有證據證明L女士的社會評價降低,這個訪談不構成對L某的名譽侵權。
法院
未指名道姓不算詆毀名譽
法官認為,張行在接受《魯豫有約》採訪時,就自己早年經歷進行了回憶並發表了個人觀點,但沒有指名道姓,且當年報刊的報道甚至姓氏也未出現,刑事訴訟為不公開審理,刑事判決書中亦未出現L某的名字。距離事發20多年後,只有熟悉了解並關注L某的人,才能從張行的陳述中,判斷L某屬訪談中被論及的對象之一。張行在陳述中沒有出現污辱、詆毀他人名譽的措詞,以今天普遍的社會道德觀念,公眾並不會因張行的訪談降低對L某的評價,且證人系朋友,證詞的證明力較弱,法院一審判決L女士敗訴。
★張行《一條路》——超級歌單第四期★
2015年7月29日發布《超級歌單》是江西衛視2015年6月28日推出的季播綜藝欄目,節目每期邀請一位經典原唱歌手發布他(她)心目中最經典的十首老歌,並請四位新生代歌手重新演繹這些經典老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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