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檢推翻雷洋死於心臟病!有關雷洋案 應該「表揚」習近平。

以民為主| 2016-07-01| 檢舉

北京市檢察院竟然推翻了之前北京警方關於雷洋是心臟病突發死亡的說法!顯然,在皇城根下,沒有最高當局的干預和批准,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當下的最高當局是誰?除了習近平還有誰?應該表揚一下習近平,幫助他走向正確的方向。

2016年6月30日《紐約時報中文網》報道:「屍檢推翻雷洋死於心臟病」:

北京市檢察院公布雷洋屍檢鑑定意見,稱在警方盤查過程中意外死亡的雷洋的死因「符合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屍檢意見推翻了之前北京警方關於雷洋是心臟病突發死亡的說法。

對鑑定意見進行了審查的檢察院第四分院還認為,「涉案警務人員在執法中存在不當行為」,「且在案發後有妨礙偵查的行為」。四分院據此報請市檢察院批准對涉案的派出所副所長和一名輔警實施逮捕。

人民大學碩士畢業的雷洋在北京從事環境工作,5月初在其昌平住址附近被當地警察以打擊賣淫嫖娼為由攔截,並被拉上警車,之後死亡,身後留下妻子和尚在襁褓中的女兒。

雷洋事件再次引發民眾對中國警察暴力執法的擔憂。雷洋家屬提起刑事訴訟,控告昌平警方相關人員故意傷害、濫用職權和幫助偽造證據等罪名。

北京市檢察院竟然推翻了之前北京警方關於雷洋是心臟病突發死亡的說法!顯然,在皇城根下,沒有最高當局的干預和批准,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當下的最高當局是誰?除了習近平還有誰?

北京市檢察院竟然推翻了之前北京警方關於雷洋是心臟病突發死亡的說法!——這是「沒有三權分立的司法獨立」?

不論如何,這比毛澤東鄧小平的時代,算是一個進步吧?習近平畢竟受過高等教育,拿過博士學位,比毛澤東鄧小平都有進步。

儘管,這遠遠不是三權分立下的司法獨立,但畢竟可以消除人們關於「文革重演」、「習近平帶領中國重新回到毛澤東時代」的疑慮。

應該表揚一下習近平,幫助他走向正確的方向。(作者:謝選駿)

【雷洋案翻轉 2警察涉玩忽職守被逮捕】

雷洋之死,真相在哪裡?

北京 —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新浪微博發布關於雷洋死亡鑑定消息(網絡截圖)

北京市民雷洋在警察執法過程中猝死案屍檢報告已經得出,確定死者雷洋符合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而不是心臟病或身體突然不適之類的原因。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星期四下午四點鐘發布了上述通報。通報說,涉案警察在執法中存在不當行為,昌平公安分局東小口派出所副所長邢某某、輔警周某起主要作用,且在案發後有妨礙偵查的行為。

通報說,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已報請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批准變更強制措施,對邢某某、周某以涉嫌玩忽職守罪依法決定逮捕。

北京市檢方表示,已經向雷洋死亡案件涉案警務人員及其家屬、雷洋家屬及雙方聘請的律師依法告知了雷洋屍檢鑑定意見。

通報指出,檢察機關將繼續依法偵查,結合偵查工作依法判斷事實和證據,準確認定行為性質和責任輕重。

通報沒有說明其他3名涉案警員將受到何種處置,也未提及如何發落涉案的足浴店人員,以及他們被昌平警方控制期間是否受到逼供或誘供,或有無獲得律師協助。

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和CCTV等迅速報道了這則消息。新華網相關報道的標題稱,「邢某某等以涉嫌玩忽職守罪被逮捕」。這篇報道後面的大量網友評論對雷洋案剛剛出現的有利於受害人的戲劇性翻轉紛紛予以肯定。

稍早前,一篇題為《邢永瑞家屬就雷洋案致北京檢察機關的公開信》在網上流傳。這封署名為邢永瑞妻子王軒的微博留言為因雷洋案被帶走調查的警察邢永瑞叫屈,呼籲檢察機關不要借普通警察的自由去平息洶湧的輿論壓力。

該微博留言還表示,如果邢永瑞及其律師和家人的合法權益未得到保障,就會用行動甚至生命去討還其丈夫的清白。

雷洋家屬的代理律師陳有西對檢方最新通報作出回應稱,雷洋的胃內容吸入呼吸道導致窒息,只能是外力暴力所導致。目前一些中國網站上已經搜索不到陳有西的相關評論。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在微博發表評論指出:此案初定玩忽職守,意味著:一,雷洋可能沒嫖娼,抓錯人。二,強制措施不當。三,通報說,案發後妨礙調查,說明有串供或隱藏或變造證據可能。又,邢家屬今天發表公開信,對邢不利。

五月中旬,震驚中國社會的雷洋案最初曝光時,涉案派出所副所長邢某某曾在CCTV報道中指控雷洋涉嫌嫖娼,並稱雷洋之死與拒不配合執法並企圖跳車逃跑有關。

案發後,北京昌平警察邢某某等人在案發地附近一家足浴店拘捕了被控涉嫌非法提供性服務的一男四女。但是昌平警方發布的案情通報漏洞百出,引起雷洋母校中國人民大學的眾多校友和社會輿論的廣泛質疑。

附:雷洋案陳有西律師回應

北京市檢察院已經初步公開屍檢簡明結論,和雷洋案偵查進程,我們正在進行認真分析。

針對很多媒體的追問和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簡要回應幾點:

1、感謝北京市檢察院嚴格、依法、嚴謹辦案,初步確定了警察行為導致外因死亡的案件性質,對涉嫌犯罪兩名警察決定執行逮捕。

2、死因已經排除原警方和官媒通報的心臟病等病理死亡因素,確定死者雷洋符合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案件定性關鍵問題已經解決。

3、雷洋涉警前在街道正常行走,沒有醉酒,胃內容吸入呼吸道導致窒息,只能是外力暴力導致。

4、檢察院現在通報只有一句話,信息不全。是窒息原因一因致死,其他身體傷痕等是否同為致死原因,需要在收到屍檢報告書後,進一步進行研判。

5、根據通報,本案罪名性質已經明顯不能定性為玩忽職守罪。

6、檢察院通報中已經明確涉案警察有妨礙偵查行為。證實有偽造、隱匿證據妨礙偵查、誤導社會的行為。 7、現在還只是初步偵查,希望對尚未執行逮捕的其他嫌疑人,和妨礙偵查、協助進行偽證掩蓋真相的其他相關人,繼續展開偵查。依法追究,不枉不縱。

8、本案嚴格依法辦案,查明真相,實現司法公正可以預期。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7/node115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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