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為何要含淚槍斃自己的警衛連副連長?老百姓跪地求情都沒用

以民為主| 2016-03-08| 檢舉

1947年10月,劉鄧大軍千里挺進大別山,劉伯承和鄧小平與司政機關來到了鄂東黃岡的總路嘴。在這裡,發生了直屬警衛團三連副連長趙桂良違紀搶劫民財的事。

此前,鄧小平在經扶縣小姜灣村專門主持召開了整頓紀律的幹部大會,親自為所有到達大別山的部隊規定了約法三章:以槍打老百姓者,槍斃;掠奪財物者,槍斃;強姦婦女者,槍斃。

鄧小平之所以制定如此嚴厲的政策,也是迫不得已。首先,國民黨部隊召集重兵圍攻,使得進入大別山的劉鄧野戰軍壓力重重。其次,當地群眾基礎極為缺乏,受國民黨反動宣傳的影響,當地群眾對劉鄧野戰軍特別不理解,總是避而遠之。最要命的是,劉鄧野戰軍所到之處,敵人以殘酷的手段脅迫群眾實行空舍清野,使部隊吃不上飯,找不到帶路的嚮導。劉鄧野戰軍生存立足存在嚴重的困難。

部隊進駐黃岡總路嘴的時候,群眾都跑掉了。趙桂良進入一個店鋪拿了兩匹布和一捆粉條,還有一些白紙和幾支毛筆。這個副連長準備用布給連里的一名小戰士做棉衣,用紙和筆給連里出板報,粉條則是準備做給劉伯承吃的,因為劉伯承愛吃粉條。

劉伯承,左起第三位。

按當時的軍紀,搶劫民財是要槍斃的。

事情報到了劉伯承和鄧小平那裡以後,他們的心裡十分矛盾和痛苦。因為這位副連長掠奪財物,並非為一己之私。

鄧小平流著眼淚說:「法紀如山,誰也不能以身試法!」當得知這個副連長本人提出了一個請求,要求對他處決的事,不要告訴他的母親,因為他母親已經70多歲了,就說他犧牲在戰場上了。

鄧小平聽完報告後說:「可以考慮作為戰場犧牲告訴家人。三國時,諸葛亮揮淚斬馬謖,但優撫其妻兒。今天,我們也是硬把眼淚往肚裡吞啊!」

在公判大會上,店鋪老闆哭喊著要求高抬貴手,刀下留人。有一位老媽媽跪在地上求情,台下的群眾也紛紛隨聲附和。

鄧小平當時表示:法紀如山,誰也不能以身試法!

鄧小平沉痛而堅定地說:「事雖不大,但軍紀如山,動搖不得!一個沒有紀律的部隊是沒有戰鬥力的,是不會得到群眾真心擁護的。尤其是在目前情況下,紀律應該是鐵,是鋼,而不是豆腐渣,不能一碰就碎!不能讓人們說我們是虛張聲勢!所以,我的意見,還是要堅決執行紀律!」

執行軍紀後,鄧小平深深地自責說:「此事不要通知地方政府。按照軍屬待遇照顧他的家庭,一個同志犯了錯誤,也是我們沒有教育好,我們也有責任,對不起組織,對不起生養他盼望他的老媽媽。」

嚴肅的軍紀,保證了我們的軍隊打勝仗,並得到人民群眾衷心的擁護和支持。

鄧小平含淚槍斃自己的警衛連副連長後,起到了很大的震懾作用。從此,劉鄧大軍獲得了大別山區老百姓的真心擁護。軍民同心,極大地提高了戰鬥力。

鄧小平認為軍紀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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