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總審計司報告》14.6億工程沒公開招標 財政部未批就動工

陳丹嵐| 2017-11-27| 檢舉

 

 

 

離譜!14.6億工程沒公開招標 財政部未批就動工

 

《2016年總審計司報告》系列2揭露,民都魯港務局民都魯港口興建供應基地碼頭的4項,涉及14億6714萬令吉的項目,沒有公開招標,是以直接談判方式頒布工程。

報告說,根據現有法律規定,所有超過50萬令吉工程,都應該採取公開招標方式頒布工程,但民都魯港務局沒有這麼做。

「我們也發現,該局沒有向財政部申請,將上述工程以直接談判方式頒布工程。」

報告說,這4項工程,分別為12億4739萬令吉的興建碼頭;1億7531萬令吉的諮詢費;1542萬令吉環境監測、合規性報告和海岸侵蝕監測費,以及2902萬令吉的顧問及評估環境報告等費用。

報告說,他們發現上述4個項目的費用,沒有任何證明,同時也未獲得財政部的批准。

報告說,總審計司在審計民都魯港務局在2014至2017年所批准的預算時發現,共有14億5172令吉是在未獲得交通部長批准下,卻開始展開工程。

報告說,儘管民都魯港務局的董事會是在2016年批准額外撥出總值667萬令吉預算,以進行興建供應基地碼頭的環境評估報告等費用,但有關評估已在2015年開始。

「我們也發現民都魯港務局要求擴建碼頭時,在委任任何承包商前,沒有詳細的策劃,包括設立招標評估委員會等。」

另外,報告揭露,民都魯港務局在吉都隆(Kidurong)大廈設立辦公室,而3年總值568萬令吉的服務、管理和維護費用,已頒布給一家Ambang Wira私人有限公司,但該局的預算比真正費用高出52.4%,況且也沒有任何文件證明這些預算。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5/node173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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