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反對使用聲音較多的武器
類似於核彈、化學武器等等都是被寫入了國際公約中的,還有許多武器是屬於爭議性比較大的,且有大量國家反對使用的武器,現在我們簡單來看看,有哪些武器是大量國家同時反對使用的呢。
集束炸彈
2008年5月30日,全球共107國的代表在都柏林達成《集束彈藥公約》,同年12月在奧斯陸正式開放予各國簽署。 根據這一公約,從該文件生效起,各國武裝力量須在8年內全部銷毀集束炸彈,構成例外的是可以電子方式自動銷毀或失去戰鬥力的種類。但美國、中國、俄羅斯、巴基斯坦、印度、以色列和巴西等集束炸彈主要製造國未同意簽署。
集束炸彈是是將小型炸彈集合成一般的空用炸彈的形態,每個小型炸彈稱為子炸彈,因此又稱子母炸彈。具體是指在與一般炸彈同樣大小的彈體中,裝入由數個到數百個的子炸彈,子炸彈每顆約網球般大小的球體。由飛行器空投之後,在空中分解,藉由散布子炸彈到廣范的地面造成區域性殺傷。利用其數量的特性增加涵蓋面積和殺傷範圍,可用於攻擊集群坦克,裝甲戰鬥車輛、部隊集結地等集群目標,或機場跑道等大面積目標,具有較強的毀傷能力。
白磷彈
這種炸彈曾被1980年通過的《聯合國常規武器公約》列為違禁武器,不允許對平民或在平民區使用,美國並沒有在這份公約上簽字,另外從其字面上的意思是可以使用,只是不能對平民或者平民區使用這種武器。
2015年11月,俄國總統普京疑似用白磷彈空襲IS首都拉卡,他提到要動用所有裝備,以確保俄軍在敘利亞的作戰攻擊。
在第二次黎以戰爭期間(2006年爆發),以色列國防軍曾經對黎巴嫩真主黨使用了白磷炸彈。白磷炸彈是國際上嚴格限制使用的武器之一,以色列此前對於外界指控一直極力予以否認。以色列內閣政務委員加柯布·埃德瑞在一份聲明中說,「以色列國防軍在多種戰場環境下使用了白磷炸彈。在和黎巴嫩真主黨作戰時,以色列國防軍為襲擊軍事目標,曾在空曠地帶使用了白磷炸彈」。
白磷是一種易自燃的物質,其燃點為40 ℃,但因摩擦或緩慢氧化而產生的熱量有可能使局部溫度達到40 ℃而燃燒。因此,不能說氣溫在40 ℃以下白磷不會自燃。白磷是一種劇毒的物質。人的中毒劑量為15mg,致死量為50mg。誤服白磷後很快產生嚴重的胃腸道刺激腐蝕症狀。大量攝入可因全身出血、嘔血、便血和循環系統衰竭而死。若病人暫時得以存活,亦可由於肝、腎、心血管的功能不全而慢慢死去。皮膚被磷灼傷面積達7%以上時,可引起嚴重的急性溶血性貧血,以至死於急性腎功能衰竭。長期吸入磷蒸氣,可導致氣管炎、肺炎及嚴重的骨骼損害。
雷射致盲武器
雷射致盲武器是雷射武器的一種,利用雷射束照射人眼或武器裝備中的光電傳感器等元部件,使之受到干擾、失效、過載或造成某些損傷的一類雷射武器。
有專家指出,雷射致盲武器屬於非致命性武器或者軟殺傷武器,可廣泛應用於防暴反恐等相關領域,當然也可以用在低強度衝突的未來正規戰爭。實際上,美國是世界上雷射武器研製、配備最早和最多的國家,雷射武器的定義分類就是美國制定的。美國炒作中國雷射致盲武器,其根本目的是渲染中國軍力的增長和國防科技方面的投入,宣揚所謂的『中國威脅論』。
「擴張型」達姆彈藥
1899年海牙公約的第三項聲明《禁用入身變形槍彈的聲明》,明文禁止「進入人體後易於膨脹或變扁的彈頭」。而當時中國的代表清朝政府亦是簽署國之一。此乃禁止入身變形槍彈在國際戰爭中使用,並未禁止其他用途,如反恐、狩獵等。入身變形子彈的全面禁絕曾在國際會議上提出來討論,但並未成局。之後入身變形子彈仍然被廣泛運用。
美國軍隊中目前普遍裝備達姆彈,其也用於獵鹿,規定必須用入身變形槍彈來獵鹿,因為每人限獵一頭。英國警方目前在反恐任務中使用入身變形子彈,因為很可能會「未審先處決」地把犯人殺死,在2005年7月22日巴西青年被誤殺事件後,引發國際譴責。
美國根本就沒有相關法令禁止擴張型彈頭的使用,因此不論是打獵或是自衛用途,都可以看到這些彈頭的身影,而且幾乎所有執法單位都在使用,各大軍火公司也推出許許多多不同設計的擴張型彈頭,以滿足市場需求。加拿大長久以來一直將具有達姆效應的擴張型彈頭歸類為爆炸物,完全禁止使用。但在執法單位的強烈要求下,1996年通過將中空彈尖包覆型(Jacketed Hollow Point, JHP)改列為管制使用的爆炸物,有限度開放,僅供治安單位使用。
歐洲議會屬下的一個特別委員會在1998年提出的報告中指出:擴張型彈頭的殺傷力較強,致命率也比較高,對中槍的嫌犯來說,幾乎等於不經審判而執行死刑,因此它們正考慮要對警察單位使用擴張型彈頭進行管制。但是,具有達姆效應的特種子彈停止作用突出,侵徹力小,很難貫穿目標造成附帶殺傷,所以具有達姆效應的各種特種子彈仍廣泛用於反恐、狩獵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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