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軍計劃建設一種更強大的防空護衛艦。戰略與預算評估中心(CSBA)和MITRE公司建議海軍暫停護衛艦計劃,研發比LCS護衛艦更高端海軍的護衛艦。美國目前的預算和政治局勢表明,美國海軍的財政無法滿足這艘高端護衛艦力量結構的要求。大型護衛艦是歐洲戰略變化和資金限制的產品,而不是基於威脅的需要產生。歐洲護衛艦支持各國家特定的海軍需要。因此,美國海軍不宜模仿其計。FF / LCS可更好地服務於新興的分布式作戰方法,有助於保護美國小型作戰造船基地,也是LCS計劃到來的催化劑。也就是說,因為缺錢的國家才需要建造護衛艦,「不差錢」的美軍直接用驅逐艦就可以了。
當前的政治環境,創造了一種名副其實的「無人之地」,政黨間衝突不斷。共和黨議員要求在預算控制法案(BCA)中限制國防開支,民主黨要求相應地限制國內消費。國家的預算赤字無法承受如此巨大的支出,因此國會就目前的撥款項目爭論不休。
而英國、澳大利亞和加拿大認識到,建立專門的防空「護衛艦」成本至少為每艘15億美元。部分國有企業正在努力以更低的成本生產防空護衛艦。
冷戰期間,歐洲標準的護衛艦,如英國皇家海軍利安德級,體積大小適中,曾在北大西洋等地進行反潛行動,對抗來自蘇聯海軍的威脅。美國的佩里級護衛艦也是冷戰時代護衛艦發展的代表。類似代表還包括FRAM驅逐艦,蘇聯巡航導彈潛艇以朱麗葉級、查利級、十一月級和奧斯卡級為代表。冷戰結束後,佩里級護衛艦仍服役海軍,而斯普魯恩斯級驅逐艦已退役。
與過去的護衛艦相比,新型護衛艦有重大改進,它們在海軍力量結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然而,更多護衛艦的設計與美國伯克級驅逐艦相似。「戰鬥艦」的時代表明,輕型護衛艦在高端作戰中沒有前途,而對於平時的任務來說話費太高。高端導彈作戰要求船隻大且有能力作戰,如DDG 51和DDG 1000,支持定向能武器和軌道炮,可防禦巡航導彈和彈道導彈的攻擊。另一個選擇是大量小型戰艦聯合作戰,分散式攻擊。這樣就增加了對手的攻擊難度,從而降低了被擊中的幾率。
LCS仍然是SSC和分布式殺傷力的選擇。分布式作戰系統,如三艘LCS和四枚反艦巡航導彈(ASCM)聯合作戰,成功率高,損失小。作為全球性的海軍強國,美國無法負擔在潛在戰區之間有效移動的船隻。當前預算赤字中沒有里根式國防預算的空間,而美國國會政治僵局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購買一艘大型護衛艦的可能。在當前條件下,目前的FF / LCS組合仍然是美國小範圍水面作戰部隊的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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