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一則新聞引起媒體的廣泛轉載,號稱泰國人妖皇后的納蒂亞.佩塔(Nadia Patta,他是2015年度和2017年度蒂凡尼環球小姐人妖選美大賽的雙料選美冠軍)去參加泰國陸軍的徵兵體驗。
人妖,泰國陸軍,徵兵這幾個關鍵詞組合在一起,撲面而來的是一種奇怪荒誕而富有喜劇色彩的味道。
眾所周知,泰國是黃袍佛國,真正的宗教國家,因為宗教、歷史等原因並不排斥「人妖」的存在,並且由於這一群體給外國遊客帶來好奇新鮮感,他們已經是泰國旅遊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說是它帶動了泰國的整個旅遊業,成為泰國旅遊的國家名片。
不過,在泰國的法律中,人妖被定性為男性。理由是他們本身就源自男性,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他們卻被視為「女性」。
有意思的是,泰國男性在社會生活中有兩個過不去的事情要做,那就是當兵和出家修行。在泰國,男子到了20歲時,一般在4至5月份的時候,就要去到寺廟裡出家一段時間(比如半個月至三個月不等),除去當和尚,泰國男性還有一件事必須做,根據泰國憲法第四章第五十三條規定:「公民有依法服兵役的義務。
」根據這一規定,每一個達到服兵役年齡的公民,都必須進行兵役登記和基本身體體檢,包括人妖等變性人、低階僧侶還有在海外的泰國國籍男子等特殊人士都要在每年3至4月份,向各府縣徵兵機構報到。
在泰國,年齡為18至30歲的男子,除非身體殘疾都必須依法服現役,這是泰國全民兵役制度的一個獨特的現象,在泰國的現役部隊中,士兵的期限一般為兩年時間。
按照規定,在泰國男性到了21歲時,就要開始服兵役,如果有事暫時不想去,可以去到所在府縣政府里「請假」,然後拿著「請假單」到徵兵機構現場遞交,當年就可以豁免,一般情況下每年都可以請假,但30歲前一定得真正去參加選拔一次,如果被抓到是逃避參加「徵兵」活動和服兵役的,將被判3年有期徒刑。
到達徵兵現場後,一般是先用抽籤的形式決定誰今年被選中(會準備兩張顏色的「簽紙」:紅色和黑色,如果抽中紅色就是被「選中」了;抽中黑色今年就免了,明年繼續)。
「選中」之後,當然要進行身體檢查,通過了就可以真正「入伍」了,泰軍普通兵的待遇是每個月1萬5千泰銖(約2200元人民幣),當然包吃包住哦。
不過,因為泰國軍隊內時常出現欺辱士兵的新聞,泰國也有想方設法躲開兵役制度的現象,為了減少矛盾,泰軍往往採取一些變通手段,比如上面說的抽籤制度,抽中就意味著當年必須服役。
還有一些具有特殊資格而又符合法律規定的公民,服現役的期限可少於兩年,此外,高階僧侶和完全變性人士則可以完全免兵役,不過,在泰國的應徵公民可以自由選擇服役的軍種及部隊單位,但必須提前提出申請,並獲得審核通過後才能進入部隊服役。
長期以來,由於泰國存在著大量性別處於「模糊狀態」的人士,所以泰國的徵兵一直受到各方面的壓力與挑戰,由於泰軍方在泰國國內生活中地位非凡,在嚴肅的軍隊中出現變性人,著實將會讓泰國軍方非常不堪,更不要說打擊其權威性,所以泰軍往往採取迴避政策,用「身體畸形、胸部畸形和心理畸形」來拒絕變性人進入軍隊,所以泰國軍方會根據男性的性別特徵,通過嚴格的體檢將所有參與抽籤的人分離出幾個不同的區塊,規定只有完全男性體徵必須通過抽籤應徵入伍。
不過,隨著泰國變性人權益組織對這種明顯「歧視性」政策的批評,泰國也逐漸在2000年之後開始讓部分變性手術即具有女性胸部特徵的人群參加徵兵,不過在初試時就會給變性人一張「驗明正身,且身體不適合當兵」的文書,拒絕其當兵,所以,目前泰軍中其實是沒有變性人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只看到徵兵體檢,沒看到當兵畫面的主要原因。
所以,變性人參軍,他們入伍後算男兵還是女兵,其實是個假命題,就算真要當兵,因為泰國變性人的身份證一般為男性,所以也只能是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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