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甲車事件:新加坡又惹惱中國,李顯龍被中國狠狠打屁股

據新加坡媒體9日報道,新加坡國防部長黃永宏當天在國會上透露,新加坡多次聯絡香港,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已就裝甲車被扣一事致函香港特首梁振英,要求立刻歸還裝甲車。

新加坡「多次聯絡香港」,你當中國中央政府不存在嗎?裝甲車被扣香港不假,但香港是中國的香港,其外交權在中央。這明明已經是一個外交事件,可你卻故意裝糊塗。

資料圖:新加坡總理李顯龍

是不是就想避開與台灣關係的問題啊?「立刻歸還」,你當香港是無主之地嗎?用這種命令口氣可以指揮在你家的裝甲車,但指揮不了香港,也指揮不了在香港被扣的你的裝甲車。如果你連別國的主權都不尊重,別國為啥還要尊重你的裝甲車呢?

黃永宏稱,儘管由商業船運公司運送,遭香港海關扣留六周的裝甲運兵車及其裝備是新加坡政府的資產,享有國際法承認的國家主權豁免權,因此香港特區政府理應歸還這批軍備。

黃永宏表解釋,這意味著這些裝甲車不受國外任何限制措施所約束,其他國家不能行使法律權利,扣押或沒收這些裝備,這些都清楚列在國際法內。

他還引述律師的說法稱,這也被列入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內,新加坡政府完全擁有這批裝甲車的主權權利。

「國際法」很嚇人嗎?你的裝甲車出現人家的領土上,你卻說不受人家任何限制,人家也不能行使任何權利?這是「國際法」嗎?是你家的法吧。

根據香港《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裝甲車、坦克車等被列為戰略物品,無論是進口、出口,抑或過境,必須領有由貿易署署長所發出的許可證。而你新加坡這批裝甲車在過境香港時有沒有提供這一證件?

顯然沒有。過境「戰略物品」卻無證,扣你不應該嗎?假如中國的裝甲車沒有事先報備獲准就出現在你的碼頭上,你還會認為這是「國際法」允許的嗎?

黃永宏表示,新加坡武裝部隊每年都通過商業運輸公司搬運超過700個軍事器材,都沒有出現重大事故。

新加坡可舉行軍事演習的地方有限,每年都在許多國家參與海外軍事演習。在這起事故後,新加坡當局將在搬運器材時更加小心,或者考慮把軍事器材永久儲存在國外。

「許多國家」, 包括台灣嗎?台灣是一個「國家」嗎?「永久儲存在國外」,這是要把和台灣的軍事合作進行到「永遠」的意思嗎?「更加小心」也沒用,如果不從根本上接受教訓,像裝甲車在香港被扣這樣的「重大事故」還會發生吧。

新加坡外交部長維文在9日的國會上重申,新加坡同香港或台灣的互動是以新加坡所秉持的「一個中國」政策為基礎。這是新加坡長久以來的堅持,接下來也會繼續這麼做。

和台灣的「互動」是以一個中國為基礎?你不看看你都「動」到哪去了?你與中國建交時有過允許你繼續和台灣保持軍事關係的「特例」嗎?沒有。你沒有特例,但你卻一直在特例,難道這就是你說的一個中國?

一個中國是中國說的,不是你新加坡說的。中國認為你違反了,你就是違反了。如果你今後還要按照「長久以來堅持」的所謂的一個中國「繼續這麼做」,那麼你的結局會比這次還要慘。

有議員詢問新加坡是否有從國家層面就該事件與中國政府對話,維文回應稱,新加坡並沒有這麼做。

為政府服務的企業必須遵從所在地條例,他認為負責運送裝甲車及其裝備的商業船運公司APL理應遵守了香港的規定,所以應通過恰當的司法程序來與香港特區政府跟進。

新加坡這是在耍小聰明。中國外交部已經多次就事件發聲(最新一次在9日),基本意思就兩條,第一是遵守一個中國原則,第二是遵循香港法律。一個中國是啥性質?外交性質。

外交性質的事你不找中國中央政府?你說「理應遵守了香港的規定」,就算你不想面對外交而只想面對法律,那麼「理應」也代替不了事實啊,也要按你說的「司法程序」辦理啊。

維文還表示,不要把事件政治化,並堅持不讓「擴音器外交」來處理爭議的原則,「我們應有些耐性,花一些時間透過合適的法律或司法程序來解決這起事件。」

這次事件本來就是政治事件——你的裝甲車從不該去的台灣到了不該到的香港,難道這不是政治事件?

你可以有耐性,但你再有耐性,這事也不是單靠法律就能解決的。新加坡這次耍小聰明又惹惱了中國,算是欠中國一個認錯,道歉,聲明取消和台灣的一切軍事聯繫,這才是「正章」。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5/node1396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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