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軍林天下

近年來,中國與巴基斯坦進行了核能和平開發的相關合作,積極順應世界發展核能的大勢所趨,中國也同美俄法等國一樣與其他國家進行正常的核能合作,進一步鞏固與巴基斯坦的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為此,印度一方面從俄羅斯採購核潛艇提升自己的軍事核能力,又擔心中國向巴提供核潛艇。圍繞著中巴這兩座核反應堆的合作問題,印度一直在向中國提出抗議,還在印度媒體界引發了是否該擔心中巴核能合作的爭論。
巴基斯坦媒體認為中國向巴基斯坦出售兩座核反應堆非常正常,核反應堆工程位於巴南部港口城市喀拉蚩,這對能源短缺的巴基斯坦來說無疑是雪中送炭。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多次強調,中巴民用核能領域合作符合各自承擔的國際義務,用於和平目的,也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的保障監督。英國《金融時報》曾對此評價稱,向巴基斯坦供應反應堆反映出中國在外交上和核能技術上都越來越有自信。
圖註:核反應堆鼻祖費米想必也會欣欣然然地支持中巴和平核能發展合作項目順利實施!
中巴的核能合作以及中國的自信引起印度的一些擔憂。印度《經濟時報》認為巴中的核反應堆是用於和平目,且在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安全監管下實施,但印度引進核反應堆不同,巴基斯坦並未將民用與軍用核設施分開」。因此,在得知巴基斯坦從中國獲得核反應堆後,印度向北京及核供應國集團表達了強烈不滿。
但是,早在中國2004年加入核供應國集團之前,中巴兩國就建立了核技術合作關係,所以兩國合作聯盟不受現存條約的限制,核技術供應國集團的大部分成員國都不想看到核設施從中國「流入」巴基斯坦,儘管中國向巴基斯坦出售核反應堆的消息在印度核工業界引起複雜反應。
印度表示只要這一供應是核供應國集團同意的且符合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安全標準,印度就不必擔憂。印度原子能局認為如果中國向巴提供的反應堆是用於和平目的,印度就不必擔憂,否則印度也有自己的遏制手段去應對,不過國際貿易執行起來很嚴格,相關各方要根據各種條約履行承諾,考慮到核技術的兩種用途,涉及核能硬體和技術供應的協定就很重要。
圖註:印度海軍基洛級潛艇裝填俱樂部飛彈,未來還將採購俄羅斯核潛艇
「巴基斯坦正從長期盟友中國獲得兩座大型核反應堆,合同價值約91億美元,對伊斯蘭瑪巴德來說,這是對此前印美兩國核能合作的一次回擊」。對於中巴的和平交流,美國除擔心中國會逾越「核技術轉移」的國際規則外,還不放心巴國內敏感設施的安全,因為「巴國內激進分子很輕易就能攻擊重兵把守的設施」。如果沒有黑手攪局,那巴基斯坦人民必將在利用核能、保障能源供應的問題上,得到更大的好處。
因此,在巴基斯坦一個國防專題網站的留言板里,許多網民支持巴中核電合作,並對中國的幫助表示感謝,稱這是「中巴之間的事情,印度無權進行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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