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澳門一公司以2000萬美元的代價買下「瓦良格」號航母。不料在準備通過土耳其控制的博斯普魯斯海峽時,「在第三國的提醒下」,土耳其政府加以攔阻,強行命令「瓦良格」號退回黑海。隨後在8月,「瓦良格」號又試圖通過海峽,再次遭到土政府的攔阻。土耳其方面以「船體過大、影響博斯普魯斯海峽其它船隻正常航行」等為理由,拒絕「瓦良格」通過。
此後,中國與土耳其之間一直進行外交接觸。中國承諾,將完全負擔「瓦良格」號通過海峽的安全保險以及可能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並且將從中國派遣幾艘大馬力的拖船,協助拖行「瓦良格」號,以保證通過海峽的航行安全。2001年7月,原本站在米爾扎歐魯一邊的土耳其軍方,態度開始轉變。總參謀長凱維芮柯魯應邀訪問北京,受到中國國家主席的接見,據外國媒體披露中國承諾向土耳其輸出衛士-1火箭炮和B-611近程戰術飛彈技術,以換取放行「瓦良格」。
尤其是B-611近程戰術飛彈符合國際公約禁止飛彈擴散條約,該飛彈採用單級固體推進劑火箭發動機,單顆彈頭,在最大有效搭載重量480公斤的情況下,飛彈的最大射程為150公里,飛彈最小射程為80公里,圓周機率命中誤差小於150米,發射準備時間小於25分鐘,兩枚飛彈發射間隔時間為25秒,重新裝填時間小於20分鐘。B611飛彈系統的運輸一發射車採用的是6x6底盤,發動機為四衝程直噴式柴油發動機,額定功率290馬力左右,冷卻方式為風冷,採用液力操縱,自動調節的單片乾式離合器,檔位數分別為8個前進檔、1個爬坡檔、1個倒檔,最大爬坡度為60%,最高公路時速90公里,燃油箱注入量為400升。
運輸裝填車是運輸和裝填飛彈的配套裝備,每輛發射車配備一輛運輸裝填車,與發射車對接後一次裝填兩枚飛彈的發射箱,所需時間不超過20分鐘。運輸裝填車與發射車所用的底盤均為同種型號,有利於車輛的維護保養和保證戰時協調。
1998年底,在「J-600T工程」的名義下,土耳其陸軍訂購15枚B-611近程戰術飛彈,並獲得生產200枚飛彈的許可證,交易總金額3億美元。中土兩國於1999年展開了B-611近程戰術飛彈「土產化」的工作。中國提供圖紙和必要的技術支持,土方組織軍工企業學習資料,翻譯圖紙,建立生產線,並逐步具備生產能力。
這種被土耳其國產化的B-611近程戰術飛彈被命名為Yildirim(土耳其語「閃電」),首次試射於2001年進行於同年投入現役。可以說這應該是中國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出口彈道飛彈的生產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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