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翻看一下,中國航空發展史,大家不難看出,中國空軍長期為米格式戰機當家,最早裝備的噴氣式戰鬥機即為米格9與米格15,國產的殲5、殲6、殲7都仿製於米格式戰機,連殲8也是米21為原型的雙發版本,中國與米格飛機的緣份不淺。可是在上世紀80年代時,中國空軍卻堅定拒絕了俄方推薦的米格29戰機,要求採購蘇27,當時俄方並不打算出口的型號。最終中國如願獲得蘇27,並引入生產許可證,仿製生產為殲11,後來發展為殲15,殲16等型號,形成了國產重型戰鬥機家族。
對於這個決定,當時有人表示可惜了,不少人依然對米格29戰機依然是念念不忘,今天回顧起來,卻讓人深深地體會到,這個決定是多麼的正確,也能體會出當時的用心良苦,還有俄方也真想留了一手的心態。總之:中國不適合於引進米格-29戰機。
米格29的設計理念為前線戰機,它單純地強調製空作戰,航程較短,航電系統麼,格鬥性能好,也容易製造,按大生產大量損失的思路研發的東西。相比之下,蘇27則屬於重型戰鬥機,強調大航程,航電也更先進,屬於以質取勝的機型。它們屬於二種不同的機型,米格29屬於輕型機,屬於短腿型,這也成為我們拒絕它的主要原因。
中國當時已經開始研製殲10,它也屬於輕型機,與米格29的定位相近,如果引進米格29則屬於性能衝突了,自然引不起太多的興趣。相比之下,蘇27屬於重型機,擁有大航程等優點,這卻是當時中國空軍非常缺少的東西。上世紀80年代後期,中國空軍由單純的防禦向謀求攻防兼備的戰略思想轉變。當時已經在開發殲轟7型攻擊機,確實就是加強進攻能力,特別是遠程打擊能力,於是如何為攻擊機群提供護航成了一個新要求,可是當時卻沒有一種戰鬥機的航程可以滿足這一點,也因此引進蘇27即顯得非常意義,主要是它擁有超過1200公里的作戰半徑。
這樣裝備了蘇27之後,可以與殲10型成一個輕重搭配,形成非常合理的布局。我們自然傾向於引進蘇27,至於米格29隻能放棄,我們不是單純地引進幾架飛機,還需要引進相應的生產許可證,進行消化與吸引,無論如何,我們不可能同時引進兩個型號。
蘇27的改進潛力更大,主要是航程大,載彈量也大,也因此,蘇27很快即發展出了蘇30,甚至大改為蘇34,中國也自行發展出了殲16。相比之下,米格29的改進雖在性能上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多用途性受先天影響依然難以達到理想的狀態。俄方之所以積極推銷米格29戰機,實為留了一手,希望以此限制中國空軍的作戰能力,僅限於防禦作戰,而不是適合於進攻行動。從俄方最終出售蘇27時,提出的附加條件之一,中國不將其布置到中蘇邊境一線的要求,顯然俄方對於蘇27的大航程也是相當顧及的。
單純從性能角度說,米格29戰機相當優秀,只不過不符合中國的戰略需求,中國放棄米格29,為了未來的發展需求選擇了蘇27,這一決定絕對稱得上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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