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的危害已是眾所周知的事情,但是以身犯法的人還是大有人在。怕乘坐大巴車攜帶毒品不方便,漢中男子楊哲把大量毒品和一把獵槍交給妹妹等人,結果剛到西安就被警方抓獲。
2014年8月21日,楊哲在漢中指使在西安的未成年人王某(未成年人,另案處理)將任某(另案處理)提供的毒品和自己的槍枝從漢中運往西安。
在取到毒品和槍枝後,王某與楊哲的妹妹楊某(另案處理)乘坐捷達車返回西安。當晚11時許,王某、楊某等到達西安市雁塔區某工地時被抓獲。案發後,楊哲潛逃。楊哲妹妹楊某說,楊哲在家老和父母吵架,很少回家,在西安沒有正當工作,主要是吸食冰毒、販賣毒品。
2014年10月5日,楊哲乘車從廣州返回西安與一毒販見面,商定交易冰毒2000克。兩天後,之前給楊哲提供毒品、槍枝的任某,安排任白勛將毒品運往西安交給楊哲。次日下午,任白勛抵達西安併入住建設路一酒店,隨後被警方抓獲,當場從紙箱內音箱中查獲白色晶體物兩包。當晚6時,楊哲和受毒販指派負責監視的牛玉傑來到該酒店準備與任白勛見面時,在酒店前台被警方抓獲。經鑑定,查獲的白色晶體物凈重共計1952.02克,從中檢出毒品甲基苯丙胺。
因販賣、運輸毒品近2800克,4月1日,西安中院一審判處楊哲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運輸槍枝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決定執行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運輸毒品罪判處任白勛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以販賣毒品罪判處牛玉傑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兩萬元。宣判後,楊哲表示不上訴。(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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