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被鄰居性侵長達7年,家長竟渾然不知,爸爸更說出驚人秘密

兒子遭鄰居猥褻長達7年,父母報案

老林家住一鄉村,兒子小林今年13周歲。9月10日晚上,兒子小林出去上廁所,卻遲遲沒有回家。由於和同村村民一樣,老林家的廁所建在自家院子外面,見當時天色已黑,老林擔心兒子安全,就帶上手電筒,出去找兒子。

走到廁所時,老林發現,兒子旁邊還有一個人,用手電筒一照,才看清此人是老潘。一看老林來了,老潘倉皇而逃。

這個老潘,是老林的鄰居,按照村裡的輩分論,小林稱呼他為「爹爹」,即「爺爺」。儘管是長輩,但老林對他印象並不好。因為在他童年時期,就曾遭到老潘的猥褻。

老潘的慌亂,頓時讓老林想到了自己童年的遭遇。他趕緊帶著兒子回家,細問之下,兒子才說出,自從他6歲起,就多次遭到「鄰居爹爹」老潘猥褻,但因為害怕,他一直沒敢告訴家人。當晚,老林到廁所時,老潘正在對小林實施猥褻。

兒子的話,讓老林夫婦頓時怒不可遏。當晚,老林夫婦就去找老潘算賬,對此,老潘承認,並當場給老林夫婦下跪認錯。案發次日,老林夫婦報案。

自稱有戀童癖,7年猥褻村裡兩男童

接到報案後,公安機關展開偵查,結果發現,除了小林外,老潘還曾對村裡的另一男童小歐實施猥褻。

9月17日,老潘因涉嫌猥褻兒童罪,被警方抓獲。歸案後,老潘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經查,老潘今年62歲,揚州人,有妻子和一個女兒。歸案後,老潘交代,他心理有問題,對女子不感興趣,但十分喜歡小男孩,有戀童癖。

早在2008年,他就瞄上了鄰居小林,開始多次以給他零花錢、零食等方式,誘騙小林到他家等處,對小林實施猥褻,或者在事後,給他2元到20元錢不等的「保密費」,不讓他告訴家長。在作案過程中,一旦小林反抗,老潘就會對他進行威脅。因為年紀尚小,小林不敢再激烈反抗。

今年8月左右,老潘因猥褻同村男孩小歐,被小歐家人發現,鬧上門。為此,老潘的妻子和老潘發生激烈爭吵,羞憤之下,喝農藥自殺。後經村裡人調解,老潘賠償小歐家一筆資金,小歐家人才沒有報案。

在公安機關報案時,儘管老林稱,自己童年時期也曾遭老潘猥褻,但因時間久遠,加上缺乏相關證據,公安機關未予立案。

那麼怎麼教孩子防性侵呢?小編建議家長要告訴孩子:

1、要保護自己身體。穿背心、褲衩覆蓋的地方不許別人摸。兒童應當知道身體屬於自己,身體的某些部分應被衣服所覆蓋,不許別人看,不許觸摸。兒童有拒絕親吻、觸摸的權利。

2、生命第一,財產第二。告訴兒童在遇到暴徒時有權獲得朋友的幫助或堅決拒絕暴徒的要求。許多暴徒表面兇狠,內心卻很膽怯。所以許多兒童齊心協力,一齊高喊:"滾蛋!"這通常能把壞人嚇跑。萬一遇到真正的身體威脅,兒童身小力薄,一般只能向壞人屈服。有時,孩子們會擔心被壞人搶去財產回家挨打受罵。例如有的小孩會想:如果壞人搶了我的自行車,父母準會打死我。應告訴孩子,他們的身體安全比自行車更重要得多。

3、遇到不合理的要求要告訴媽媽。向孩子保證,無論發生什麼事情,只要孩子向父母講明真情,父母都不會怪罪的,而且會盡力幫助孩子。當兒童向大人說實話時,他們應被充分信任。大人應當馬上信任兒童並及時幫助他們。例如,在性騷擾事件中,如果兒童向大人訴說,而未得到信任,這種騷擾會經年累月持續下去。

4、不吃陌生人給的東西,不和陌生人說話。拒絕毒品與危險品的權利。有權不聽陌生人的話,不喝陌生人的飲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有權對毒品、菸酒堅決說不。孩子有權不和陌生人說話。當陌生人與孩子說話時,孩子可以假裝沒聽見,馬上跑開。生人敲門可以不回答,不開門。告訴孩子,對陌生人不理睬是對的,小孩沒有能力幫助陌生人。大人絕對不會認為這是不禮貌的。

5、遇到危險可以打破玻璃,破壞家具。緊急避險的權利。為了保護自己,兒童有權打破所有規章與禁令。告訴孩子,在緊急之中,他們有權大叫、大鬧、踢人、咬人,甚至打破玻璃,破壞家具。

6、可以不保守壞人的秘密。面對侵害不遵守諾言的權利。告訴兒童,即使他曾發誓不告訴別人,但遇到壞人欺負一定要告訴家長,這些秘密千萬不要埋藏在心裡。

7、對壞人可以不講真話。遇到壞人,可以不講真話。機智應對,才是好孩子。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4/node79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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