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女人,她母兼父職,帶著孩子,和女兒只能吃麵包和水果生活,以求節儉開銷還債;這個女人,為了女兒眼中的完整家庭,忍受老公的借酒裝瘋,拿刀恐嚇,而維持表面的夫妻關係;這個女人,在忍無可忍與老公分居後,卻被老公以通姦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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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是潘越雲。
90年後親們可能不熟悉這個名字,但她卻曾經是歌壇紅極一時的「情歌教母」,是當年滾石唱片的"頭牌",90年代和王菲,林憶蓮,張惠妹並稱港台四大天后。
她更是齊秦的師姐,齊豫、三毛的好友,與他合作的都是羅大佑、李宗盛、小蟲這些歌壇大腕。
在由百名專家評審出的「台灣流行音樂新百大最佳專輯」中,只有她與羅大佑獨占7張專輯,而王菲只有六張。
潘越雲從小聽著白光、周璇的歌長大,最喜歡做的事就是抱著吉他自彈自唱,在學校的一個慈善晚會表演上,被邰肇玫發覺她唱歌不錯,從而將她介紹給滾石唱片,從而開始了她的歌手之路。
而潘越雲就出名的就是《幾度夕陽紅》《我是不是你最疼愛的人》和《野百合也有春天》,不知道親們會不會唱,但大眼妹當年可是唱得蠻熟的啦~
但在她最當紅的1999年,潘越雲沒有找大款,也沒有當小三,而是和一個頂著所謂畫家光環的黃光全結婚了,並且離開了熱鬧的台北,住到了淡水,並生下了女兒「璽兒」。
原以為會開始幸福生活的潘越雲,沒想到在她懷孕8個月時,黃光全就會拿著刀子、語帶恐嚇地在她面前揮來揮去;更是根本不工作,只在家裡喝酒;還借酒裝瘋,對著潘越雲大吼大叫,嚇得潘越雲驚恐地抱著幼女奪門而逃,只能求助好友收留。潘越雲說:「一開始,他跟我說從事藝術,美術專業畢業,我就以為他是畫家;但結婚之後,我沒看過他做這些工作。」
這樣的情況經常發生,與她希望的婚姻生活有天壤之別,她希望和老公協議離婚,但他老公根本不答應,而女兒已經生下來,而且年紀尚幼,希望爸爸媽媽陪在身邊,她為此忍耐著,希望等女兒大一點,懂事一點再離婚。
但歲月漫漫,十年的婚姻生活哪是那麼容易忍受,潘越雲曾因受不了黃光全的精神摧殘而搬過3次家,但每次搬家,黃光全便會立馬想辦法找到她。在女兒開始懂事後,她終於下定決定與老公分居,在2007年二人協議分居了,這次,潘越雲鐵了心跟黃光全說:「這次你不用跟著搬來,我不會再讓你跟我們住在一起。」但她不知道的是,黃光全趁著她出國表演期間,以看女兒為由闖入她家,還私自偷配了一把她家的鑰匙。
分居後的潘越雲,遇到多年前的音樂老朋友黃啟洲,黃啟洲很大程度上安慰了潘越雲這顆破碎的心,她與黃啟洲在一起了,這便有了後來的黃光全在分居後的抓姦事件。
潘越雲對此也願意承擔責任,她說:「對我來說,這不是一件很羞愧的事,我也不後悔,即便在法律上、道德上,別人認為目前還有婚約的我,在行為上有瑕疵,但我是成熟的大人,我自己做的事,我願意承擔。」
潘越雲因此終於與黃光全離婚了,獲得了自由,但她要因此付上800萬的賠償金,為了這筆賠償金她四處借錢,甚至和女兒只能吃麵包和水果生活,省吃儉用。那段時間,潘越雲變得特別憔悴。
她說:「我不會再結婚了!」
最近幾年,隨著女兒的逐漸長大,而潘越雲也開始在大陸開演唱會,還參加了央視音樂公益節目《夢想星搭檔》,情況才有所好轉。
但這時的潘越雲,今年已經58歲了,而女兒才16歲!
一代音樂天后,為了一個吃軟飯的男人,卻毀了自己的一生,真是讓人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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