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渣男"花280萬養16歲"小情人",這些錢居然來自。。。

Alice| 2015-10-04| 檢舉

今年34歲的葛某,本來是一家房地產公司副總,有著幸福的家庭與可愛的女兒,但是2013年的一場致命邂逅,讓葛某結識了當時年僅16歲的情人楊某,為了這個小情人,葛某不惜詐騙自己岳父岳母等親戚共280萬元,給小情人買房買車買奢侈品。

葛某出生在江蘇南通一個農民家庭,雖然家境一般,但是靠著自己的努力,在30歲之前他已經小有成就。2008年,葛某與大學裡交往的女友完婚,2010年他跳槽成功,成為一家房地產公司副總,年收入在30萬以上。有了幸福穩定的家,但是覺得自己事業小有成就的葛某覺得生活太平淡了,缺少一些激情。

為此,他還專門去學人家賭博,尋求刺激。而他作為公司高管,經常能接觸到一些銀行、商界的高管,看到人家花錢如流水,也非常羨慕,希望有朝一日能過上那種生活。就在葛某的進取心被貪慾逐漸取代之後,2013年他到東北出差,結識了當時在酒店做前台服務的楊某。

楊某當時只有16歲,正是花季少女,而且十分清純美麗。用葛某的話說,他對楊某是一見鍾情,找到了初戀的感覺。為了博取姑娘的一笑,葛某在姑娘身上可謂是一擲萬金。據葛某後來交代,當時為了迅速接近楊某,他花了近20萬元給楊某購買奢侈品包包,包括LV,Gucci等名牌皮包。

跟楊某發生關係之後,葛某被楊某帶回家見家人,為了博取楊某家人的歡心,葛某一次給了楊某同母異父的哥哥15萬元當見面禮,還給楊某的媽媽12萬元。

這些都還不算,後來為了討楊某媽媽歡心,葛某帶楊某和楊某媽媽在國內旅遊多次,還帶楊某到韓國和美國旅遊購物,也花掉了40萬元。後來楊某告訴葛某自己懷孕,為了安撫楊某和她的家人,葛某又花120萬元在東北給楊某買了一套房子,還買了一輛20萬的車。

據葛某交代,他當時天天恨不得和楊某廝守一起,1年多時間坐飛機飛往東北78次,就為了與楊某幽會。

這前後算下來,葛某在楊某身上,花費了200多萬元,但是他有這個經濟實力嗎?葛某顯然沒有,而他的錢又是從哪裡來呢。答案很簡單,葛某騙來的。

從2013年6月開始,葛某雖然已經到了房地產公司上班2年多了,但仍然自稱自己在保險公司工作,是公司副總。並借著公司集資吸儲、購房等理由,向岳父及家人要錢。他的岳父和岳父那邊的親戚,先後給了他280萬餘元。

然而紙包不住火,岳父對他再信任,當所有人都等著他返還利息的時候,葛某拿不出錢來。他開始想尋短見,後來又想一走了之,去東北跟情婦生活。

然而在上飛機之前,他想到自己的生活還是在南京,於是他回到家裡,向家人說明了一切。並隨後到公安機關自首。他交代,其實自己岳父對他非常好,自己的親生父親都沒給他喂過藥,岳父卻在葛某有一次生病時,坐在床前給他喂藥。而且當時他騙岳父說公司集資吸儲時,為了幫他完成任務,岳父甚至賣掉了老家的一套房子,給他籌了48萬元。

後來他謊稱單位有福利房,原價300多萬的房子,他只要花100萬就能買到。岳父想到以後可以到南京養老,順便幫女兒帶孩子,就又借了錢給了葛某。

而之後的一些錢,也多是岳父跟別人借來的,據了解,岳父岳母先後被葛某騙走193.7萬元。此外,他的同學同事也被騙了23萬。檢方調查了解到,葛某的岳父已經退休,本來可以在家安享晚年,日子能過得比較滋潤,現在卻為他背上一身債。

葛某自首之後,妻子已和葛某離婚,而他在東北的情婦已經開著那輛車「消失」。不幸中的萬幸,就是東北的房子已被司法機關查封,將來履行完法律程序後,房子可能變賣來補償葛某岳父等受害人的損失。而在道德上罪惡深重的葛某,現在每天在看守所不斷受到良心的譴責,回想著過去幸福的家庭,可愛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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