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殖民也要按照有關的法律。要按照國際空間法、包括聯合國外層空間條約去進行。此外其他各國的反應也是很重要的。

國際空間法規定任何國家都不得宣稱任何地外天體為其領土。所以從法律上講火星獨立不違法,相反某國建立火星省才違法。如果國際相關法律是廢紙,那南極早被很多國家瓜分成其領土、殖民地了。如果某國想強行建立火星省,最大的障礙恐怕不在火星而是法律以及地球上其他國家的反對、博弈。

國際空間法與聯合國外層空間事務廳 1967 年,國際空間法基本文書《關於各國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 其他天體在內外層空間活動的原則條約》生效,可謂是空間史上 的一個里程碑。如今,我心懷喜悅地奉上這本最新的條約手冊, 其中不僅載有上述第一項條約,還有其後在國際空間法發展中的 主要文件。外空廳製作條約手冊系列已有二十多年,實踐證明, 這些手冊對於廣大空間專業人員,包括立法者和政策制定者、技 術和經濟專業人員以及研究人員和學者,都是有用的綜合性資料。 條約手冊的編制一向是外空廳範圍較廣的國際空間法能力建設工 作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001 年以來,外空廳組織了多次空間法 能力建設國際講習班,為專業人員交流空間法信息以及交流如何 適用和加強空間法提供了有益的平台。此外,外空廳的網站還建 有與國家空間活動規管有關的文件資料庫。該網站也展現了外空 廳多年來為編寫聯合國各項外層空間條約的綜合性準備工作文件 而做的努力。 外空廳除了上述主要能力建設工作之外,在國際空間法方面的技 術職能也值得關注。外空廳代表秘書長履行聯合國各項外層空間 條約和原則所規定的責任,包括保管根據《關於登記射入外層空 間物體的公約》和大會 1961 年 12 月 20 日第 1721 (XVI)B 號決 議建立的《聯合國關於射入外層空間物體的登記冊》。外空廳還積 極收集和傳播關於聯合國各項外層空間條約狀況的信息,推廣這 些條約並分發秘書長鼓勵各國和相關政府間國際組織加入這些公 約的信函。 iv 總之,自聯合國開始參與空間事務以來,外空廳的上述活動和其 他許多活動都著眼於採取積極主動而富有創造性的措施加強並有 效適用國際空間法,使包括國家、政府間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 在內的所有行為體從中受益。 本手冊題為「國際空間法:文件」,因為它是在聯合國主持下編寫、 推廣和加強的文件和文書的最全面、最新的合集。這些文件和文 書構成了國際空間法的主體,將在二十一世紀繼續為旨在和平探 索及利用外層空間的日益擴大而複雜的任務提供有效的框架。願 它們在未來的年代繼續支持人類的空間活動。
西蒙納塔 · 迪皮波 聯合國外層空間事務廳 主任
第一條 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應為所有國家 謀福利和利益,而不論其經濟或科學發展程度如何,並應為全人 類的開發範圍。 所有國家可在平等、不受任何歧視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法自 由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自由進入天體的 一切區域。 應有對外層空間(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進行科學考察的自由; 各國要促進並鼓勵這種考察的國際合作。
第二條 各國不得通過主權要求、使用或占領等方法,以及其他任何 措施,把外層空間(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據為己有。
第三條 各締約國在進行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 的各種活動方面,應遵守國際法和聯合國憲章,以維護國際和平 與安全,促進國際合作和了解。
第四條 各締約國保證:不在繞地球軌道放置任何攜帶核武器或任何 其他類型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實體,不在天體配置這種武器,也 不以任何其他方式在外層空間部署此種武器。 各締約國必須把月球和其他天體絕對用於和平目的。禁止在 天體建立軍事基地、設施和工事;禁止在天體試驗任何類型的武 器以及進行軍事演習。不禁止使用軍事人員進行科學研究或把軍 事人員用於任何其他的和平目的。不禁止使用為和平探索月球和 其他天體所必須的任何器材設備。
中國大陸在1983-1984年加入有關協定條約,所以上述法律對中國大陸是有效的。如有異議請去找外交部等有關部門。

一個地區只要發展潛力足夠巨大、離母國足夠遠,那就是在地球上獨立幾乎也是必然的。何況是在遙遠的另一顆行星?我估計火星人口突破1000萬就能跟地球上大國叫板,突破5000萬那力量直接是五常級的了。就算火星不搞核武器,往地球上砸小行星也是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威力還不能禁,所以火星有對地球的戰略報復能力。
那限制火星工業能力讓火星依賴地球呢?那靠地球運物資養不起火星,唯有自給自足火星殖民才有經濟可行性,才能發展。供養一個省可不是供應一個科考站那麼簡單。而自給自足就不好玩制裁禁運。此外也無法強迫地球所有其他國家跟著一起不跟火星交易。
另外就算火星不獨立能從火星拿到什麼回報?繳稅還是當血汗工廠還是挖礦提供資源?繳稅的話覺得火星剛開始那點人口經濟能有多發達?不倒貼錢已經不錯了,人口上去了國力也強了還怕恐嚇?直接控制不住了。當血汗工廠的話原料、半成品運火星,火星富士康加工完後運回地球賣。就算火星0成本幫加工,那運費足夠讓火星產品在地球毫無競爭力。挖礦也是,運費死貴誰出冤枉錢買高價的火星礦物?
當軍事基地的話太遠,2年一次發射窗口,飛一趟用幾個月。現在強調的都是快速反應,從火星發射飛彈或者呼叫增援,仗都打完了。
那火星看起來只有宣傳上的意義了,宣傳國土有多大,地圖畫的B格更高而已。不但燒大錢沒任何實質回報同時得罪地球其他國家。
想打仗的話先想想有足夠的兵力投送能力——某海峽寬度不超過200千米,火星和地球最近時差不多也50,000,000千米,受限於天體力學和科技、生產力的原因還不能直飛。打算燒多少錢(以為是玩RTS遊戲軍隊不需要維護費?)、還有如何維持後勤線(知道供應一個師的作戰每天要運多少噸補給物資嗎?何況是在環境惡劣多又遙遠的火星)、傷亡有多大(這個我就不用說了)以及火星的攔截自衛甚至攻擊某國本土狠狠報復(砸小行星就夠受的了)等。最後很可能人財兩空,並且同時被地球其他國家制裁甚至搞經濟面臨崩潰,而火星照樣獨立。

關於晶片等高端產業,沒必要弄地球上台積電之類那麼大的產能(畢竟火星相當時間需求有限)、也沒必要弄太好的工藝製程。能滿足一般的通信娛樂、系統控制等用途就行。這樣成本還能縮,用兩三個億搞小型半導體廠把成本縮到1億以內,換來的是獨立自主的安全保障。我覺得火星人口上去後弄個32納米甚至22納米工藝半導體廠應該沒問題,可能分兩家。一家以生產光伏電池、低性能晶片為主(至少能用於系統控制),另一家搞高性能晶片(數碼娛樂設備、伺服器等),互為備份。
這樣的迷你晶圓廠根據火星環境改進改進在火星建就很合適。光刻膠之類的可以讓火星本土的化工業順便生產,儘量用成熟技術不跟盲目趕時髦。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4/node2012375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