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是這個世界上最高級別的疼痛,不管是順產還是剖腹產,其中的痛哭難以言喻,而孕婦順產還是剖腹產,不是自己說了算的,要根據產婦自身的情況而定。。。
8月31日20時左右,陝西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住院部5樓,一名待產孕婦從樓上墜下身亡。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發表聲明稱,產婦馬某於8月30日15時34分,「停經41+1周要求住院待產」入院。
「經初步診斷,馬某第一胎41+1周待產,經檢查發現胎兒頭部偏大,[陰.道]分娩難產風險比較大。」
綏德院區婦產科二病區主任霍軍偉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檢查後醫護人員就向產婦、家屬說明情況,並建議剖宮產,然而家屬堅持順產,並在《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上簽字。
在榆林市第一醫院外科護理記錄單上顯示,17時50分,產婦向醫護人員提出剖腹產的要求,醫護人員徵求家屬意見時,家屬稱表示理解,但拒絕手術,繼續觀察。
「產婦由於疼痛兩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裡說疼得不行,想剖腹產,但家屬一直不願意,堅持順產。」霍軍偉表示,將病人勸回待產室後,醫護人員對病人進行安撫,隨後再次建議家屬剖腹產,但家屬仍堅持順產。
20時左右,待產婦從5樓分娩中心墜下,搶救無效身亡。9月4日下午,華商報記者從綏德縣公安局政工科獲悉,經過現場勘察,經公安機關鑑定,初步排除他殺,屬自己跳樓身亡事件。
網友評論:
可惡的家人,該死的家人。。。
這一家狗都不吃的東西!害了人命!就這樣完了!說不定是謀殺!奇怪的是在醫院裡為什麼病人無權主張自己的意見?而非家屬簽字才行?如果有些家屬存心不正想害死這個女人(或病人)那不很榮易嗎?強烈建議規定要改。。。
都41周了,不聽醫生的建議,多半是家屬為了省錢吧。攤上這樣的老公和婆家也是夠倒霉的。不過付出生命的代價太慘重了。
為什麼女人生孩子要家屬說的算。。。
產婦又不是小孩,應該法律規定只要當事人同意並簽字就可,誰痛誰知道,關家屬什麼事?家屬屬於間接謀殺。
病人應該有自主的權利,當意見分歧時,應循本人意願。
估計這孕婦在懷孕的過程中受了男方家屬很多的氣啊,一時氣不過就...唉,可憐的孕婦,可憐的還沒有出生的嬰兒啊。
請醫院和法律允許意識清醒的病患自己簽字,自己決定自己的命運。不要給道德底下愚昧無知的人謀財害命的機會。
你還一定要順產嗎?
」生孩子」是這個世界上最高級別的疼痛,醫學上在疼痛排行榜上它占據前五的寶座,一般來說,現在醫院都提倡順產,有的產婦後期腰酸背痛,各種孕反應十分難受。
跟大夫說不行啊,我堅持不住了,給我剖了吧,37周就足月了,然而醫院一般都說不行。不行。不行。不是你想剖就能剖。
但是具有以下情況,即使不足月,醫院也是建議剖腹產的,因為生命的意義大於一切。
准媽媽的指征
1、有骨盆狹窄或骨盆腔腫瘤。因為產道被阻礙,足月胎兒不能通過。
2、產前出血。例如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為了避免產時大出血,或者需要立即終止分娩。
3、高齡初產婦。大於35歲的產婦併發症多、產時宮縮乏力,可以考慮剖宮產。
4、產程進展較慢或停滯。
5、母親生殖道受到感染,如尖銳濕疣。
6、分娩過程發生問題,例如先兆子宮破裂、產婦衰竭等。
7、疤痕子宮。產婦既往有剖宮產史、子宮肌瘤剔除或子宮破裂病史。
8、不良的產科病史。如前次分娩為產鉗助產、死產等。
胎兒的指征
1、胎兒窘迫。胎心音持續160次、胎心監護提示胎兒缺氧、
羊水為胎糞污染。
2、巨大兒。胎兒預估體重超過4000克。
3、胎兒宮內發育受限,預計不能耐受[陰.道]分娩者。
4、胎位不正,如橫位、臀位等。
5、多胞胎懷孕。
6、胎兒畸形,或胎兒長腫瘤,如聯體兒。
7、臍帶脫垂。
生孩子,真的不像有些男人想的那樣,就是拉粑粑似得就把娃拉出來了啊。還真不是!撕心裂肺、痛徹心扉都不足以形容那種痛!沒有任何一種語言可以描述,只可意會不可言傳!
所以,一定要對你媽媽好!對你媳婦好!對女性多一份關愛,多一些呵護。不要說,哎呀不就是生個孩子而已嘛,我要能生我就自己生了。。。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4/node162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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