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晚,台灣地區金馬獎頒獎,重要獎項盡收大陸囊中。第二天,台灣親綠媒體《自由時報》頭版頭條就以《金馬變金雞,台片大潰敗》為題稱大陸「血洗」金馬獎,而頭版二條則是《中國漁船集團化入侵我海域濫捕》,兩條「遙相輝映」,從文化交流到漁業糾紛,生生地被操弄成一場「被大陸打壓」的「政治秀」。
台灣親綠媒體《自由時報》27日頭版
台灣《自由時報》27日報道稱,大陸漁船近年來持續「進犯」台灣海域,甚至以「集團化入侵」的方式進犯,並以電魚、細網的三層流刺網、滾輪式拖網捕魚,傷害海洋生態、漁業資源。報道還應引用基隆沿海漁船協會的話,稱大陸漁船行徑與「土匪」沒兩樣。
被要求不越界大陸漁民回答「台灣是大陸一省」
台「海巡」人員登船檢查
報道稱,基隆沿海漁船協會理事長林新永表示,曾目睹大陸漁民用底層流刺網圍起數公里海域、以滾輪式拖網電死海底生物,還稱看見他們用兩百公升的大油桶炸魚。林新永稱,在要求大陸漁民不要越界,否則將請「海巡」來處理時,對方回答「台灣是中國的一省,你叫來也沒用」。
台「海巡署」稱,大多數的大陸漁船運用滾輪式拖底作業,整個海底被掃一遍,破壞礁石、珊瑚礁等海洋生態,或者用細網的三層流刺網,連魚苗都不放過。
台媒稱,大陸漁船使用滾輪式拖網捕撈
基隆市政府海洋事務科科長蔡馥嚀稱,以前大陸漁工多受僱於台灣,「學成」後改以「更有效率」的方式捕魚,也就是以最低成本捕撈最多漁獲,最終結果就是資源逐漸枯竭。
禁漁期結束數千大陸漁船出海捕魚
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處長汪昭華稱,大陸漁船結構多為鐵殼,粗糙但堅固,拖網為大宗,以「漁獲量」為目標;台灣漁船多為玻璃纖維,較輕省油,以「漁獲質量」為導向。
台「修法」針對大陸漁船最少罰款30萬
《自由時報》26日報道稱,8月1日起大陸休漁期結束,台「海巡署」特別於8月2日起,規劃「海洋保育執法擴大掃蕩項目」,藉由整合各「海巡」隊船艦與「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能量,架構海空防線,全力取締與遏阻大陸漁船越界,並同步加強近海的執法任務。
台灣海巡署的船隻
對於越界捕魚的罰則,金門「海巡隊」隊長黃宣凱指出,去年台灣「修法」,罰款從5萬到50萬元新台幣,增加到30萬元起,最高可罰1000萬元,且留置調查時間從2-3天,增加到1個月至3個月。
黃宣凱稱,目前這些入侵台灣海域的大陸鐵殼船、快艇,改以「集團化入侵」,彼此相互掩護,又能分攤被查獲罰款,所以在台方每次查驗2到3艘情況下,很難達全面遏阻效果,只能盡力壓制。
中國漁船整齊劃一的抵抗海警
黃宣凱稱,大陸不積極管理其漁船,大量俗稱「三無船舶」,也就是無牌照、無船名、無船籍編號的船舶,平時藏匿在大陸廣大的大小島嶼,金門「海巡隊」所查扣的鐵殼船、快艇,一半沒有牌照。
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教授張文生27日對《環球時報》表示,兩岸的漁業糾紛由來已久,但這些問題都是可以通過兩岸協商來解決的。即便目前兩岸官方管道中斷,民間機構也可以通過磋商來緩解衝突。台當局把民間漁業糾紛操作成政治議題,企圖通過強硬執法向民眾做一場維護漁民利益的「政治秀」。這對實際解決問題沒有任何幫助。如果台當局真心想維護漁民權益,可以通過回歸「九二共識」,嘗試打開官方渠道來取得突破,而不是採用激化矛盾這種愚蠢做法。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4/node135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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