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3日下午,有市民爆料稱,在北京延慶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內,兩名女遊客在猛獸區下車後,被老虎襲擊,造成1死1傷。對此,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在第一時間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

這起悲劇是由於遊客私自下車,受到老虎攻擊而造成的。也就是說,這是遊客沒有遵守動物園的管理規定、防範意識差造成的意外事故。
言外之意,好像都是遊客的錯,但我認為,遊客一下車就會遭到老虎的襲擊,這麼危險的地方為什麼沒有相關監管與防範呢?
也許有人說,動物園每天都在廣播,都在提醒遊客不許私自下車,可是有的遊客就是不聽。如果真如此,更讓人質疑了:十分危險的地方防範僅僅是靠遊客自律,而不採取相應的防範硬體措施,確保遊客的人身安全,這是不是在拿遊客的生命開玩笑?這是不是在引發賠償爭執呢?試想,就算遊客遭到動物襲擊,其責任完全是遊客的錯,但遊客畢竟是死在動物園裡,動物園難道就沒有責任?有責任就得負責賠償,難免會引發賠償爭執,難道動物園不怕麻煩?不想經營獲利了?
問題是,該動物園猛虎傷人事件早就發生過。2009年3月7日3名河北籍男子爬完野長城後想抄近路下山,他們翻過了3道護網,卻不知進入的是八達嶺野生動物世界虎園,一名18歲小伙被老虎當場咬死;2012年10月27日,劉女士在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自駕車遊玩,途經野生動物園華南虎區域時,下車去洗手間,回車途中,被老虎撲倒咬傷;2014年8月30日,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的孟加拉虎將園內一名男員工場咬死。猛虎傷人事件頻發,居然還沒有引起該動物園和有關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採取得力的硬體防範措施,防患於未然,這真讓人匪夷所思。
而今,女遊客又被老虎咬死咬傷,至少說明動物園管理者沒有把遊客的生命安全放在心上,是對遊客生命的漠視。其背後的根源是,動物園之所以對外放開,供旅客觀賞,不是為了發揮動物的社會價值,而是為了經營謀利,因而動物園捨不得投入,導致相關的防範措施都不到位,存在著嚴重的安全管理漏洞。而相關監管部門對此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敦促該動物園整改到位,在確保遊客安全的情況下再對外開放,放縱自由,這實質上也是對遊客生命的漠視,是一種變相的職務犯罪,理應進行問責。
老虎咬人是它的天性,我們應該敬畏所有值得保護的動物。如果我們拿敬畏的動物供人們欣賞,安全面前應該無小事,更無兒戲。而今,女遊客被老虎咬死咬傷,老虎沒錯,錯就錯在不僅是遊客不聽勸導,更是管理者與監管者對安全事故不重視,缺乏一種問責與追責機制,這種教訓若不銘記,這類老虎咬死咬傷遊客的事件還會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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