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訪十年獲公道 又因違法上訪入獄

芶曉炳父親創辦的雲嶺科技塑料廠如今門庭冷落

芶曉炳多年來申訴、上訪,最終法律還他公道,做出了對他有利的判決;同時,他又因上訪時採取的非法手段而身陷看守所。

2015年8月,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下達終審判決書,為一場延續多年的民事糾紛划上句號。糾紛當事人也是在此案件中不斷提出申訴、再審的申請人芶曉炳,收到這份判決書時,他卻由於違法上訪而身陷看守所。

因為與雲南省紅河州瀘西縣菸草公司的勞動合同糾紛以及購銷合同糾紛,芶曉炳近十多年來不僅通過法律渠道申訴,也走上了上訪之路。在瀘西縣官方眼中,芶曉炳是一個「無理取鬧,無事生非」的人。

2015年3月,瀘西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將芶曉炳刑事拘留,一個月後正式逮捕。今年5月,芶曉炳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然而,也正是在此期間,引發他多年上訪的兩起民事糾紛,終於等來了司法糾錯。

芶曉炳多年來申訴、上訪,最終法律還給了他公道,做出了對他有利的判決;同時,他又因上訪時採取的非法手段而身陷看守所——這樣的結局,令人不勝唏噓。

官司纏身

事件的起因,得回溯到十多年前。當時,芶曉炳還是瀘西縣菸草公司的職工。

1955年出生的芶曉炳成為恢復高考後第一屆大學生,於1977年就讀雲南大學數學系。在當時,這是一份足以令周圍人羨慕的學歷。擁有這樣的學歷,畢業後能進不錯的單位,因此當他推辭掉雲南省統計局的工作,回到故鄉紅河後,立刻成為搶手的人才。

上世紀90年代的創業大潮,也讓芶曉炳按捺不住。正巧他的父親辦起一家雲嶺科技塑料廠(以下簡稱「雲嶺廠」),正在瀘西縣菸草公司工作的芶曉炳便積極投身廠里的經營工作。

1997年,芶曉炳代表雲嶺廠與瀘西菸草公司就該縣當年農用薄膜達成供貨合同。就是這份合同,讓芶陷入漫長的官司中。

當年雲南大旱,芶家工廠提供的農用薄膜提前降解,相關部門將此視為一起坑農事件。1997年6月的一天,芶曉炳被瀘西縣檢察院工作人員帶走,要他交代簽訂供貨合同時,是否向某人行賄。

芶曉炳堅稱沒有向任何人行賄。1997年10月,瀘西縣檢察院在以「涉嫌行賄罪」羈押芶曉炳3個多月後,又以芶曉炳「涉嫌非法經營罪」將其逮捕。次年,瀘西縣法院正式判定,芶曉炳犯投機倒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不服判決的芶曉炳向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00年4月30日,紅河州中院經審理查明:塑料廠經營的降解農用薄膜使用中部分提前降解,是氣候條件等客觀因素的影響所致,而非上訴人芶曉炳的行為所致。法院判決芶曉炳不構成犯罪。

因為檢察院的抗訴,2003年紅河州中院對該案啟動再審。再審認為:原判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原審上訴人芶曉炳無罪。

不過,芶曉炳還沒來得及高興,就要面對一連串的民事官司。

芶曉炳被羈押期間,瀘西縣菸草公司經過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解除與芶曉炳的勞動合同。被宣判無罪後,芶曉炳認為法律已經還了自己清白,並獲得了國家賠償,因此菸草公司不應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為此,他提出民事訴訟。

此外,涉及到當年的塑料薄膜購銷合同,菸草公司認為芶曉炳雖不涉及刑事犯罪,但其行為存在違約,因此也提出起訴,要求芶曉炳做出賠償。

一審中,相關判決對芶曉炳十分不利。瀘西縣人民法院認為,瀘西菸草公司提出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應予支持。同時判定:解除芶曉炳與瀘西菸草公司的勞動合同。對於購銷合同糾紛,紅河州中院也在一審中判定:雙方簽訂的購銷合同無效;雲嶺廠、芶曉炳共同退還瀘西菸草公司人民幣158萬餘元。

芶曉炳的代理律師介紹,這兩起民事訴訟,正是芶曉炳多年來持續上訪的主要原因。對此說法,瀘西縣官方也予以認可。芶曉炳對各級法院的判決和裁定均不服,並因此多次非正常上訪。

十餘年上訪路

持續的上訪,改變了芶曉炳的生活,也令他成為當地的「麻煩人物」。據了解,近十餘年來,芶曉炳除了有兩年時間遠赴貴州打工之外,其餘的時間都在打官司與上訪。

據瀘西縣檢察院的指控書顯示,芶曉炳的上訪持續多年,而且時常有過激行為。比如在2011年12月,芶曉炳與多人前往瀘西縣菸草公司非正常上訪,拒不離開菸草公司辦公大樓。上訪行為從上午持續到第二天凌晨,前後長達17小時。

在2012年1月,瀘西縣召開兩會期間,芶曉炳又與多人來到瀘西縣菸草公司非正常上訪,且拒不離開辦公大樓。直到下午5時許,公安機關介入宣布他們的行為已涉嫌違法,芶曉炳等人才離開。

此外,芶曉炳還多次與他人赴外地上訪。為此,瀘西縣經常得抽調多名工作人員沿途勸阻,耗費了巨大的人力物力。

廉政瞭望記者致電瀘西縣菸草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公司對芶曉炳「仁至義盡」。「事到如今,一切尊重法律判決。」

瀘西縣信訪部門的工作人員聽說記者採訪芶曉炳一事,表示一切尊重法律,不願多說。不過從判決書等書面材料可知:為做好芶曉炳的息訪工作,縣信訪局和相關部門先後發給芶曉炳家庭生活困難補助救濟金4萬餘元。縣委、縣政府派出勸返組對芶曉炳等人進行勸返,開支了大量勸返費用。

以證據形式遞交法院的《瀘西縣信訪局進京勸返情況說明》、《紅河州菸草公司瀘西分公司情況說明》等資料顯示,2010年至2014年間,因為芶曉炳與另一名上訪人田某的非正常上訪,縣信訪局共支出勸返經費96萬元;瀘西菸草公司因芶曉炳等人非正常上訪支出勸返經費19萬元。

談及如此高昂的勸返費用,瀘西縣一名政法系統的退休幹部表示:「所謂勸返經費,當然不是發錢給上訪戶。而是針對人員外出上訪,政府會派出大量人員勸返,涉及酒店住宿、餐飲、交通費用以及其它各項開支,的確花費很大。」

芶曉炳在瀘西縣的上訪人群中學歷高。他進入菸草公司前,曾在政府機關工作,也被其他訪民認為見多識廣。多年的訴訟經驗,又令他熟悉許多法律條款。因此,他不僅為自己的事上訪,還在某些事件上成為其他上訪戶的代理人。

一名紅河州的資深律師介紹,他看過芶曉炳代人寫的上訴狀,十分驚訝這是出自一個業餘人士之手。「格式之規範,引用法條之精準,遠勝過許多法學院畢業的大學生。」

芶曉炳的家人認為,正是因為芶曉炳的這些作為,使他成為某些人眼中的「刺頭」,因此才被「修理」。瀘西官方對此說法予以否認,一名政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任何人合理合法地為他人提供法律諮詢,都會得到保護。法院對於芶曉炳的尋釁滋事判決中,更沒有提及與此相關的事情。

遲來的說法

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刑的芶曉炳不服判決,如今已提出上訴。他的上訪行為是否過激,或是這些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最終將由法律做出裁定。不過如今,導致他不斷上訪的兩起民事糾紛卻峰迴路轉。

關於購銷合同糾紛,雲南省高院對之前的判決做出改判:雲嶺廠退還瀘西菸草公司50萬元;菸草公司要求芶曉炳個人承擔本案責任證據不足,不能成立。

關於勞動合同糾紛,就在芶曉炳被羈押期間,雲南省高院做出判決:撤銷原來判決;菸草公司補發芶曉炳1997年6月至2001年8月的工資,並支付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菸草公司核銷芶曉炳醫療費3.5萬元,並補辦在此之前的社會保險。

對於這兩份判決,芶曉炳的代理律師顯得頗為高興:「體現出上級法院司法糾錯的決心,芶曉炳多年的努力沒有白費。」「判定芶曉炳犯尋釁滋事罪時,說他『無事生非』。是否『生非』,在二審中我們會提出觀點,但省高院的判決起碼能證明,他絕非『無事』。」

在瀘西當地也有另一種觀點,認為正是由於芶曉炳多年來的上訪,鬧出的動靜太大,相關方為了息事寧人,才有了這一份對芶曉炳較為有利的判決。判決認為雲嶺廠應當賠50萬給菸草公司,卻又說芶曉炳不承擔責任。雲嶺廠早就關停多年,其法人代表芶曉炳之父已過世。判決書里說的50萬,菸草公司註定是要不回來了。「判決一出,為芶曉炳洗脫了責任,菸草公司一方其實很冤。」

對於民事案件的判決結果,身在看守所的芶曉炳以及他的家人都表示滿意。芶曉炳之子芶敏菲告訴記者:「因為兩起民事糾紛,父親多年來上訪。最後的判決,算是給了父親一個說法。」接著,他又嘆了一口氣:「可惜等到這個結果時,父親已在獄中。」

芶敏菲說,父親的事給全家帶來了很大影響。「父親第一次因為投機倒把罪被判刑,我正上高中,所幸後來宣判他無罪。這一次因為尋釁滋事罪被判刑,我的妻子又懷有身孕,我還要為父親的事奔波。」

身為80後的芶敏菲,當年以全縣第一名的成績考入紅河州最著名的高中,後畢業於上海財經大學,現在在昆明擔任一家業內知名的房地產諮詢分析機構昆明公司的總經理。

已成為管理精英的芶敏菲,因為上訪的事多次勸過父親,他說家裡的日子還過得去,沒必要為了一些陳年舊帳把大家的生活搞亂。他甚至對父親說過這樣的話:「你是雲大數學系的高材生,這十多年假如不上訪,而把精力用到別的地方,或許早有其它收穫。生活中的選擇有很多,總是陷在過去的事裡,太不值得。」然而,芶曉炳卻對「討個說法」的事情顯得異常固執。

「父親已年過六十,如今既然討到了說法,我們都希望他出獄後能開始新的生活。」芶敏菲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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