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生弟弟妹妹可以,不過得先簽過「合同」!
中國自全面開放二胎後,不少孩子擔心將會「失寵」。重慶渝北區一名9歲女童小雪得知父母想生二胎後,近日親自擬定一份「二胎合同」,規定父母、自己和二孩的權利和責任,如父母不可偏心弟弟或妹妹、自己每月要有兩件裙子等。童言童語讓父母在驚訝之餘,不禁莞爾。
據了解,小雪今年讀小學4年級,其母王女士今年32歲,是一間醫院的行政人員。王女士表示,早前全面放開二胎政策出台後,她與丈夫就下定決心生二胎。她又稱,女兒擔心弟弟或妹妹,會分走父母的愛,自己的生活標準會降低,故有點牴觸。經多次勸說後,最終同意父母生二胎。
合同上列出各項條件,規定父母不得偏心未來的弟弟或妹妹。(圖:網絡照)
小雪並在合同上畫出多個欄位,要求甲乙丙丁四方簽署,依次分別代表父、母、小雪和未來的弟弟或妹妹。(圖:網絡照)
父母哭笑不得
其後,小雪親自擬定一份「二胎合同」,要求父母簽字,令王女士和丈夫哭笑不得。該份合同期限為2016至2101年,規定由甲乙丙丁四方簽署,依次分別代表父、母、小雪和未來的弟弟或妹妹。
條款規定,甲方乙方生二胎以後,不可偏心丁方,要以從前那種態度對待丙方;不可以丁方太小或經濟不寬裕為由,剋扣丙丁雙方的吃穿用度。該條款下具體擬定了衣服、喝奶和飲食要求,如丁方每月3件衣服,每天必須喝奶,哭了爸媽必須安撫;自己作為丙方,每月兩件裙子,自己可以照顧弟妹,不可偏心。
小雪表示,想用合同條款,一定程度上保護自己的利益,同時監督父母。她又稱,自己現在很期待有個弟弟或妹妹,可一嘗當大姐姐的滋味;已決定要當個好姐姐,正為弟弟或妹妹擬定一份千字教育計劃。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