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一項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戰爭賠償判決,迫使商船三井公司向一名中國船王的後人支付2億餘元人民幣。但這項判決至今卻仍未能執行,就因為一個最平常的原因:圍繞如何分割這筆賠償產生的家族爭鬥。
陳順通後代(圖:英國《金融時報》網站)
據英國《金融時報》網站4月26日報道,二戰期間,陳順通的船被日本帝國海軍徵用後全部損失。這場官司在東京、上海兩地的法院打了70年,最後以中國船王陳順通的後代獲得40億日元(約2.34億元人民幣)賠償告終,沒想到家族糾紛卻隨之而來。
報道稱,訴訟勝利並沒有帶來歡呼,反而在越來越多的陳氏後人及債權人中間播下了爭執的種子。要求分割賠償的起訴者包括一名債權人,此人聲稱陳順通的孫子欠自己錢(此案已被駁回),另一人則聲稱自己是陳順通的非婚生孫子。
同時,留在中國內地的陳氏家族分支威脅要質疑陳順通幾十年前留下的遺囑。根據這份遺囑,本案所有賠款均交由陳順通長子的定居香港的後人。內地陳氏後人認為,這違反了女性後代平等分配財產的內地法律。
陳順通曾孫陳中威說:「我們尊重法律程序。我們之前是原告,現在成了被告。我們贏了這件案子後,我們依法走程序,但這些人出現了。」
報道稱,20年前在上海,陳順通的遺囑曾成功頂住質疑,但內地的陳氏家族分支正爭取依據中國《繼承法》重啟本案。
內地陳氏後人代理律師、上海市聯合律師事務所的江憲在談及應適用什麼法律時表示:「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法律問題。」是應該適用1949年以前的中華民國法律,還是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果依照後者,家產應平等分配給男女繼承人。
陳順通的小兒子陳干康從小在上海長大,他說:「因為中國強大了,我父親租給日本人的船才最終獲得賠償。我相信現在更強大的法律體系也意味著,賠償可以被平等分配。」
報道稱,二戰結束後,中國等國家在與日本實現邦交正常化時,放棄了賠償以換取日方的援助。在亞洲各國法院,遭遇入侵日軍人身虐待的個人尋求賠償時,幾乎沒有成功的先例。陳家的案子是個例外,因為在技術層面上,這是圍繞20世紀30年代租船合同的條款發生的一起商業糾紛。
一些幫助其他中國公民尋求日本企業賠償的活動人士和律師表示,陳家後人的賠償爭奪戰與中威輪船公司最初的索賠一樣不尋常。他們表示,其他索賠案件要求的金額要少得多,而且那些年長的原告們也沒有這麼多後代。
維權人士童增在20世紀90年代初首次提議由個人爭取索賠,當時在中國引起轟動,他還曾在陳家訴商船三井案中提供建議。他表示,陳家的這場糾紛「令人遺憾」。
童增說:「我很高興能在對日訴訟案件中起到幫助作用。但我無法幫助他們解決賠償分割問題。」
延伸閱讀:(資料取自新華網)

「船王」傳奇
20世紀初葉的上海,十里洋場,一派繁華。這裡是蜚聲世界的「東方巴黎」,遠東的經濟、航運中心。無數的中國家族企業在這裡孕育、生長,經歷繁榮和挫折,或消失於歷史,或綿延至今。陳氏家族的中威公司就誕生於此。
陳氏家族的故鄉在浙江寧波冠英村。浙江寧波人以精通商道著稱於世,尤擅航運行業。上世紀初,寧波只有一條航線通往上海,卻走出了一個在世界航運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寧波幫」。其中包括知名的實業家、「華人世界船王」包玉剛等等。
1909年,只有14歲的陳順通乘著父親的木船,沿著鄉鄰前輩的航線,懵懵懂懂地闖進了上海灘。
經過同鄉的引薦,陳順通到一家汽船公司學習航海業務。很快,這個聰明的寧波小伙子從一個見習水手變成了海運船長。
運氣總是眷顧努力的人。1926年北伐戰爭中,一次偶然的機會,陳順通成功解救了「國民黨四大元老」之一的張靜江,並把他安全護送到大連。
因為賞識陳順通的勇敢機智,張靜江全力舉薦這位沉默寡言的年輕人擔任國民航運公司的經理。
從此,陳順通肩負起了為北伐軍暗中輸送軍火的使命。
北伐勝利後,張靜江任浙江省主席,任命陳順通為浙江建設廳廳長兼內河招商局局長。但是,志在海運的陳順通不久便辭去了政界職務,雄心勃勃地決心獨資創辦自己的海上航運企業。
張靜江聽說陳順通有此願望,提出要將原屬國民航運公司的一艘貨輪「太平」號送給他。
生性要強的陳順通沒有接受無償恩賜。多年在上海灘商界的摸爬滾打,他獲得了豐富的人脈和極好的信譽,再不是剛來的那個毛頭小子了。聞名上海的均泰錢莊經理錢聲遠基於對陳順通的信任,給了他高額的貸款。於是,陳順通在不到四十歲時,便買下了陳家的第一艘船——「太平」號貨輪。
1930年9月1日,由陳順通任經理的中威輪船公司正式成立了。
陳順通之所以把公司命名為「中威」,因為這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家獨資創辦的海運公司,意為「揚中華之威」。
檢修後的「太平」號貨輪很快投入了運營,不足4年時間中,中威公司又向英國和澳大利亞購進了三艘貨輪,命名為「新太平」、「順豐」、「源長」。
至此,中威公司的輪船總噸位超過二萬噸,在當時中國航運界居第二,躋身世界著名航運公司之列。「中威」的航線由國內伸展到東南亞各國,他又開闢了中蘇航線,北上海參崴。
陳順通的海運生意做得順風順水,成為了名副其實的「船王」。
根據陳順通之孫陳春的回憶,1936年陳順通的母親去世,蔣介石曾贈匾一副,上書四個大字:「母儀天下」。可見陳氏家族確實顯赫一時。
「船王」未曾想到的是,「中威」的榮光在不久後便成為了慘澹的浮雲。
1936年前後,中日關係雖已經十分緊張,但是民間貿易並未中斷。這年10月14日,陳順通代表「中威」與日本大同海運株式會社簽訂了定期租船合同。
合同中約定:
將六千七百噸的「順豐」號與另一艘五千噸的「新太平」號租給大同使用。從船舶交付之日算起,租期為十二個日曆月。租船合同於1936年11月1日上午6時正式生效,租船人自1937年12月1日起收回船隻並收取租金。
為了防止可能出現的意外事故,「中威」又以高額保險金,分別將兩輪向日本的「興亞」、「三菱」兩家海上保險株式會社投了船體保險。
這一次,幸運之神似乎是故意「戲弄」了陳順通——就在「中威」與日本企業「大同」的合同期內,1937年7月7日,日本發動了「盧溝橋事變」,抗日戰爭爆發。
「大同」從此斷絕了和「中威」的聯繫。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