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報導,四川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殺童案件。這名爸爸竟然夥同四名親戚要將小兒子扔到河裡溺斃,所幸計程車司機機警報警,才救回男童一條小命。警方循線偵辦,發現這名男子和老婆一共生下6名子女,但不是夭折就是有先天殘疾。這名男子說孩子的殘疾是「中了魔」,因此按照家鄉習訴必須丟進河裡。再追查之下,才發現這樁案件隱含著更驚人的內情。
找人要將剛生男嬰扔河裡
男子的妻子姓馬,去年6月產下一名男嬰。第二天凌晨2點,男子找來侯、李等四名親戚,要將男嬰放到編織袋裡,搭乘一輛計程車準備將男嬰遺棄。雖然侯某等人操著外地口音在車上叨叨咕咕,但司機還是隱約聽出這些人好像說要把剛出生的孩子扔到河裡去。司機意識到不好,緊急報了警。隨即,警方將侯某等四人抓獲,及時將男嬰送到醫院救治。根據侯某等人供述,警方又將盧某、馬某夫妻抓捕歸案。隨後,盧某、馬某等6人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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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生了六個孩子非死即殘
2016年4月18日,和平區人民法院首次成立五人制合議庭審理這樁社會關注的刑案。庭審中,盧某透露,自己連這個孩子一共生了6個孩子,前5個孩子中,只有2個女兒活了下來,但還都有殘疾,其他幾個剛出生沒幾天就夭折了。根據家鄉風俗,孩子夭折要不扔河裡,要不就火葬。
盧某稱這個兒子早產一個多月,剛生出來身體比較瘦,哭不出聲來,而且都和前幾個夭折的孩子一樣,遂認為兒子被魔鬼附身了,活不了,就想要把孩子扔掉。至於為何找親屬朋友來幫忙,盧某稱,根據家鄉風俗,女人和同姓的親人不能參與,所以找親屬們前來幫忙,而且找的人越多越好。
姑舅親兄妹婚育釀悲劇
隨著案件審理深入進行,盧某、馬某夫妻所生孩子為何非死即殘的原因也隨之浮出了水面。
今年36歲的盧某和35歲的馬某不僅是夫妻,而且還是近親兄妹。盧某的父親和馬某的母親是親兄妹。因為家處偏遠地方,雙方都沒有這方面的知識,連小學都沒有上過,更不了解近親結婚的嚴重後果。當時,盧某和馬某走到一起,兩家本想親上加親。
盧某等人愚昧無知,令人唏噓不已。盧某、馬某的親屬對犯罪還有些不以為然,當初認為將孩子扔到河裡是老家風俗,並沒意識到犯法。即使在極其嚴肅的庭審現場,有兩名親屬在押解撤離法庭時看到前來參加庭審的親人,還面露出了微笑之情,揮手打招呼。
娘時隔十個月看到兒昏倒了
案發後,男嬰被送到醫院,經救治存活了下來,隨後被送到瀋陽市兒童福利院撫養。庭審前,法官特意來到瀋陽市兒童福利院了解男嬰近況。法官透露,雖然前期檢查男嬰患有先天性疾病,但近期經過治療目前身體狀況良好。
庭審中,當公訴人出示了男嬰近照並講述了男嬰近況後,原本面無表情的盧某、馬某頓時眼淚止不住地流了下來。特別是馬某雙眼緊盯著孩子的照片淚如雨下。
看到久別的孩兒還好好地活著,馬某因激動等原因在休庭期間昏倒在地。法院第一時間撥打了120急救電話,經急救醫生檢查確認馬某並無大礙。
犯故意殺人罪為何還能輕判?
和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盧某等六人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法院當庭宣判判處盧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馬某、侯某、沈某某、沈某、李某免於刑事處罰。
《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為何盧某、馬某等人能獲輕判?主審法官王琳表示,盧某等六人的行為系犯罪預備。根據法律規定,對於預備犯可以按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免除處罰。
鑑於盧某等六人故意殺人行為情節較輕,未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盧某、馬某系近親結婚,生育六胎,兩胎有殘疾,三胎出生後不久即夭折,第六胎即本案所生嬰兒出生後健康狀態不佳,盧某、馬某認為不能存活才產生了溺嬰犯意。侯某、沈某某、沈某、李某系盧某、馬某的親屬,對其家庭情況了解,才同意盧某溺嬰要求,六人的主觀動機不屬惡劣,且嬰兒已經獲得解救並得到治療。
本案之所以從輕處罰,在考慮具體案情的同時,也考慮到這個家庭,除辦案涉案嬰兒外,還有兩個殘障兒童需要撫養、照顧,父母還要擔當起家庭責任、社會責任。
夫妻倆抱起兒子親不夠
2016年4月19日14時許,在和平區人民法院副院長趙明靜、法官王琳帶領下,盧某、馬某及親屬4人一起來到瀋陽市兒童福利院看望寄養在此的男嬰。由於男嬰剛出生一天就被盧某、馬某準備扔掉,所以還沒有來得及起名,福利院給其起了一個「平奇」,寓意其一生「平安」,並能創造「奇蹟」。
聽福利院工作人員介紹,小平奇身體狀況不錯,盧某、馬某等人不時地向四周張望,其心早已飛奔到了小平奇身邊。當時隔十個月後再次見到小平奇,經歷過一番磨難的盧某、馬某,再也控制不住情緒掉下了眼淚。馬某一把搶抱過小平奇,臉緊緊貼著孩子的臉,親了一口又一口,淚水滴落到了孩子的臉上,孩子睜著大眼不解而又好奇地張望著。
看到這兒,盧某、馬某更加心酸內疚不已,淚水更止不住了……盧某、馬某擦乾眼淚,輪流抱過小平奇,讓小平奇坐在自己身上陪孩子一起玩耍,親屬們紛紛掏出手機拍下這難得的瞬間留念……
不知不覺中,兩小時的看望時間就過去了,馬上就要離開福利院了,盧某、馬某等人一步一回頭,依依不捨。王琳透露,盧某、馬某明確表示等處理完眼下所有的事兒,一定會將小平奇抱回來,抱回家裡好好地將其撫養成人。
主審法官王琳表示,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幼小、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盧某、馬某等人的行為,主觀上是想將嬰兒溺亡,是想剝奪嬰兒的生命權。盧某、馬某等人的遺棄只是手段行為,其結果就想剝奪嬰兒的生命,所以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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