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雲僅僅用10年成就了一個商業帝國,也早就了雙11這樣的神話。如果說是馬雲成就了阿里巴巴,同樣阿里巴巴又何嘗不是成就了馬雲。
前幾天,阿里的股權結構曝光,馬雲的持股比例又降了。聯想到最近王石退出萬科,我們不由得擔心起來,馬雲對阿里的持股如此之少,為何不用擔心落得像王石一樣的下場,被趕出阿里呢?
據曝光,截止2017年6月9日,軟銀持有阿里巴巴股權29.2%,為第一大股東。雅虎持有阿里巴巴股權15%,為第二大股東。馬雲雖然持有的不多僅7%已經是阿里第三大股東了。較2016年的7.8%下降了0.8%。
那麼馬雲是如何保證對阿里巴巴的絕對控制權的呢?
原來當初馬雲之所以選擇在美國上市,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港交所一直沒有批准其「合伙人結構」的股權制度。
什麼是「合伙人結構」呢?簡單來講就是同股不同權。分為A、B股,通常被劃分為高、低兩種投票權。高投票權的股票擁有更多的決策權。雙重股權結構是指將公司的股票分高、低兩種投票權。高投票權的股票每股具有2至10票的投票權,主要由高級管理者所持有。低投票權股票的投票權只占高投票權股票的10%或1%。
譬如,李彥宏雖然占股16.1%,但是掌控了百度公司60%以上的投票權。
劉強東持股京東15.8%,卻擁有80%投票權。
馬雲也是通過類似的方式掌控公司的。
而且,馬雲、蔡崇信還與軟銀達成協議,軟銀不得在沒有馬雲、蔡崇信同意的情況下撤掉任何由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遞交的集團董事,並需將30%的投票權投向馬雲和蔡崇信。
因此,別看馬雲不是阿里巴巴第一股東,但是馬雲依然是阿里巴巴第一掌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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