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 再見!! 巨人倒下,一個時代結束……
向YAHOO道別!
台灣時間6月9日凌晨,Yahoo在加州召開特別股東大會,確認將Yahoo賣給Verizon,併購案將於6月13日完成,交易結束後Yahoo也將註冊為投資公司,並更名為「Altaba」。外媒預測,一旦併購案完成可能會裁員1,000至1,500人。
Yahoo出售案終於落槌。
至於台灣部分,台灣雅虎奇摩行銷暨公共關係部副總歐玫瑛則對《天下》表示,目前一切營運正常,未來新的發展要等完成併購後才公布。
回顧喧嚷已久的併購風雲,在去年7月有了初步結論,美國通訊公司Verizon宣布將以48億美元收購Yahoo,全球譁然;今年2月,Yahoo因兩起網路資安事件遭駭,Verizon再度殺價,將收購費降至44.8億美元;而6月8日最新召開的特別股東大會,確認交易將於6月13日完成。
這昭示著Yahoo稱霸網路的時代正式畫下休止符。
併購完成後,Yahoo的核心網路事業將被拆分出來,與Verizon旗下子公司AOL、哈芬頓郵報(The Huffington Post)合併,更名為Oath。
台灣雅虎奇摩也說明,Yahoo納入Oath旗下後,仍保有Yahoo之名,至於未來的發展走向還有待國外公布。出售網路事業的原Yahoo將轉型為投資公司並更名為Altaba,手上最大資產就是阿里巴巴集團15%股份與日本雅虎35%股份。
AOL執行長提姆‧阿姆斯壯(Tim Armstrong)兩個月前曾在推特上發文:2017年夏天,一個「10億以上的用戶、超過20個品牌,不可阻擋的團隊」將會宣示(Take The Oath)誕生。 一個網路巨人倒下,一個時代就這樣過去了。
1994年,10歲從台灣移民美國的楊致遠(Jerry Yang)和大衛‧費羅(David Filo)兩位史丹佛研究生創立了網路搜尋引擎公司Yahoo。
90年代至2000年初期,Yahoo的搜尋引擎、電子信箱、即時通訊、廣.告業務等在全球都是獨霸一方,特別是歷經了2000年的網路泡沫危機,Yahoo的營收從2001年的7億到2008年的72億,整整攀升10倍。
對於上一代的網路使用者而言,Yahoo之於網路是不可抹滅的重要存在。 就台灣來說,台灣雅虎奇摩曾作為台灣最大入口網站,旗下內容與服務如新聞、股市、電子商務(含拍賣、購物中心、商城)等都有相當活躍的使用人數。
以股市來說,據comScore最新數據顯示,2017年3月Yahoo股市的造訪人數有219萬人、Yahoo理財也有189萬造訪數,流量表現依舊不俗。 然而,近十幾年來,Google與Facebook的快速茁壯強壓Yahoo,Yahoo的榮景再也回不去。
2000年Yahoo曾是市值高達1250億美元的網路巨擘,它卻讓自己一路走向消亡,最終以44.8億美元出售。
如同進擊的巨人一旦被割下後頸肉就準備倒地,Yahoo的後頸肉則是被自己一刀一刀剜去。 錯過了Google,又錯過了Facebook Yahoo曾錯過收購Google的機會。
2002年當時Google創辦人佩吉(Larry Page)和布林(SergeyBrin)有意以10億美元出售Google,不過Yahoo當時的CEO塞梅爾(Terry Semel)卻猶豫不決,當他之後決定收購時,兩位創辦人再把售價提高至30億美元,這場交易便無疾而終。
如今Google市值今年已突破6000億美元。 沒想到同樣的狀況又再重演。
Yahoo在2006年也曾錯過併購Facebook,當時Yahoo希望以10億美元收購Facebook,不過祖克伯拒絕了,據英國的每日電訊報說,Facebook董事會有意把售價提高至11億美元,再逼祖克伯點頭出售,但這次換塞梅爾不願接受抬價,機會又再度錯失。而Facebook的市值也在今年3月突破4000億美元。
此後,局勢顯然不同了。2008年Yahoo拒絕微軟以446億美元收購;2013年Yahoo現任CEO梅爾(Marissa Mayer)以11億美元收購虧損的Tumblr,現在看來顯然是個錯誤決策。
除此之外,22年來換了7位CEO,決策的一變再變更是導致Yahoo的衰亡。 《紐約時報》更提到,梅爾專注於轉變Yahoo的網路事業,以致於錯過了行動革命,並徹底感受到展示型廣.告和搜尋引擎廣.告營收的直線下滑。
說到底,Yahoo面對行動通訊世代根本無能為力。 TiEA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林之晨認為,時代本來就會有典範轉移,特別是現在典範轉移的速度更快,「Yahoo本來是霸主,但它連續錯過社群、social、mobile三個典範,」從此一落千丈。
本來時代的霸主若沒有跟上典範,就會翻船,所以整個Yahoo的故事只是這個時代的縮影。 Yahoo帶給我們的啟示或許如同亞馬遜的創辦人貝佐斯(Jeff Bezos)在5月的股東會所言,「We can』t rest on our laurels.(我們不能在桂冠上休息)。」在變化速度極快的網路時代,企業永遠得要保持在「Day1」的狀態才能不被淘汰。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22/node153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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