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在台灣,適合嗎?五年 8起「隨機殺人」事件,造成 8死 31傷!!

榮伯| 2016-03-30| 檢舉

昨天上午,台北市內湖發生一件隨機殺人事件,被害者是僅僅4歲的女童,兇嫌以「砍頭」的方式狠心殺害,震驚社會!

那你知道嗎?

不到一年的時間,台灣已經發生 4起隨機殺人!

令人不經想問問,這個社會怎麼了?

回顧一下近年「隨機殺人」事件…

五年內8起「隨機殺人」,造成8死31傷

101年4月,邱志明 隨機砍人

50歲邱志明,被判刑獲得假釋後,

持剁刀朝路人群狂砍,造成1名56歲婦人重傷,

依殺人未遂罪判刑9年

101年12月,湯姆熊歌喉案

30歲曾文欽在湯姆熊歡樂世界,

在店隨機殺人,10歲男童遭利割喉慘死,

曾文欽還曾說:

「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

之後真如他所言,判無期徒刑,

但此案仍在更審中。

102年3月,周日殺人魔案

36歲塗嘉文,吸食強力膠後,

持刀隨機殺人,造成1死2傷;

後來法官判他無期徒刑,全案仍上訴中。

103年5月,北捷隨機殺人案

21歲男大生鄭捷,搭乘台北捷運在龍山寺站至江子翠站途中,

持雙刀隨機狂砍,造成4死、22傷,

當時他還說:「我從小就立志要做一件大事。」;

104年10月,判他4個死刑,但此案尚未定讞。

104年5月,文化國小割喉案

29歲龔重安,潛入北投文化國小,

隨機割喉小學女童,

今年2月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

104年7月,中山站隨機殺人案

27歲郭彥君,心情不好,

竟在捷運中山站隨機刺乘客泄憤,

造成1男、3女輕傷,判 3年有期徒刑。

104年7月,三峽隨機砍人案

15歲的國中生,在新北市三峽隨機砍人,

造成1男、1女受傷,

他之後竟然說:「我要學鄭捷殺人!」

105年3月,女童斷頭案

33歲王景玉,於北市內湖隨機殺人

造成4歲女童頸部斷裂而亡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

《兩公約》成為免死金牌,從台灣第一起隨機殺人至今,只有 98年的第一起判死刑定讞;但是仍未執行,之後的隨機殺人,都以精神病為由,改判無期徒刑;

2009年台灣批准兩國際人權公約,簡稱《兩公約》,其中對精神病患不能處於死刑,因此最後常常都是判處無期徒刑,讓殺人的惡魔逃過制裁!

平均13年獲得假釋,無期徒刑如虛設

其實無期徒刑,表現好大概七、八年之後就可以假釋出獄;

平均更是13年就可以假釋,那麼叫「無期」徒刑,根本只是虛設的!

廢死vs死刑,哪個更適合台灣?

廢死也並非全無道理,尊重個體的生命尊嚴、反對國家暴力,讓死刑冤罪消失、罪犯的原諒…等等

這些都是支持廢死的立場,不能說他們有錯,但以現今的台灣,適合嗎?

或許,

當自己或家人的生命受到威脅時,

才會更了解,

什麼才是真正的生命尊嚴及意義…

(如果是我,一定揍到連他媽都認不出來)

「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怎樣?!」

看看新加坡,或許...嚴刑峻法更能阻止這樣的事!

來源: 本文 轉載自 CMoney 網站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99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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