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一(28日)在台灣台北市的內湖區,光天化日之下發生了四歲女童被隨機殺害的命案,社會上再次出現是否廢除死刑的爭論。
以國民黨為主的支持執行死刑一派說,像兇手這樣的人不能留在世間,手段「兇殘」殺害幼童,應該修法為「唯一死刑」。
Image copyrightCNA Image caption小女孩遇害震驚社會,但是這時能夠理性討論死刑的存廢嗎?
周一(28日)在台灣台北市的內湖區,光天化日之下發生了四歲女童被隨機殺害的命案,社會上再次出現是否廢除死刑的爭論。
以國民黨為主的支持執行死刑一派說,像兇手這樣的人不能留在世間,手段「兇殘」殺害幼童,應該修法為「唯一死刑」。
深入探討
支持廢除死刑的一派,其成員大多以社會民主黨等團體為主,則認為死刑根本不能達到警惕的目的,以本案的兇嫌而言,就是對是否判處死刑毫不在乎。
兩派都出現了所謂的膝蓋反射式的反應,而相互的攻訐似乎也無助於探討死刑這種極刑在法律上的意義。
從國民政府接收台灣以來,死刑對反對死刑的台灣民眾而言就是統治者高壓手段的終極表現。
國民黨立法委員聲言要修法,將惡意殺害幼童列為「唯一死刑」,也就是說如果惡意殺害幼童罪名成立,除了死刑之外,沒有其他的處刑選項。
這就被支持廢除死刑的一派形容是「極權思想」,以極刑手段為社會秩序,在民主化的台灣「不可取」。
但是台灣社會上支持死刑的比例,在歷次民意調查中,都是超過了支持廢除死刑的比例,以台灣總統馬英九在2008年第一個任期內的首任法務部長王清峰為例,雖然明白宣誓要推動廢除死刑,但是最後還是功敗垂成。
對即將接任總統的蔡英文而言,雖然以前並未對是否支持廢除死刑表態,但是在發生了這種震驚社會的命案之後,還是會受到指責或者被要求對此明白表態。
冤案的前例
死刑在台灣並不少見,但是冤案也時有發生,例如士兵江國慶因為強姦女童而被槍斃,但是後來證明是冤案,這個案件就成為支持廢死一派的最常用的例證。
支持廢死的一派也指出,在戒嚴時期,當局就時常以不同的罪名,將人處死,例如在蔣經國擔任總統的時候,就曾經發生一名男子空手奪走一名女性會計從銀行領出的大筆現金。
但是這名男子被路人追趕,男子沿途將現金散向空中,希望能夠藉此脫逃,但是未能如願,隨即被逮,當時當局擔心治安敗壞,沒多久這名男子便依《動員戡亂時期治罪條例》與因為殺人罪判刑的其他幾人一起槍斃,因為當時搶劫罪是「唯一死刑」。
蔣介石執政年代也不乏當權者親自將刑期從徒刑改為判死的例子,因此支持廢死的一派認為國民黨根本無權在死刑上置喙。
不過類似女童被隨機殺害還有先前將小學生割後殺害或者幾年前台北市捷運列車隨機殺人事件,在震撼社會之外,也加強了執行死刑的輿論力道,支持廢死的一派也無力反擊。
刑罰的目的
在命案發生不到一天之內與受害者家屬說原諒兇嫌,可能大家都知道家屬應該是不太可能接受,家屬的憤怒與復仇心態,大概也能理解。
死刑之所以也被稱為極刑,就在於死刑是所有刑罰中唯一「不可逆轉」的刑罰,但是支持死刑的一派說對遇害者家屬而言,可能就是需要這種 刑罰方能走出失去親人的傷痛。
不過在這種氣氛下,討論是否廢除死刑,似乎也不太可能理性、也不太可能深入。
例如,目前正反兩派都沒有指出,法律對判刑的意義是在改造、矯正還是「以眼還眼」、尋求正義的司法報復手段。
法庭制度的缺陷,例如法官心證、上訴困難、並非無罪推論需要被告自行無罪舉證等等問題,故而時常判決「不符社會的期待」。
而台灣的假釋也經常被法界人士形容為「過於浮濫」、「無期徒刑變成有期徒刑、十年變五年、五年變一年、一年變罰金」,這也是國民黨和民進黨都誓言要進行司法改革中重要的對象。
除了內部的問題之外,台灣也面臨了來自國外的壓力,例如國際特赦等人權組織,甚至歐盟對台灣執行死刑都曾經表達強烈的意見和批評。
外交處境困難的台灣,自然也不希望執行死刑會成為與歐盟往來的障礙,但是歐盟則是把是否執行死刑列為評估一個國家是否民主的重要指標。
無解的問題
在美國等許多國家,死刑的存廢也多次在社會引起爭議,即便如今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例如英國、法國、德國等歐盟成員,在發生了震驚社會的重大命案之後,也是會傳出是否應該恢復死刑的聲音。
但是也有像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李茂生的學者認為,他在臉書上發文說,不論是死刑還是無期徒刑,都不能解決問題。
他指出,問題是出在社會結構的改變,社會底層的邊緣人就會找比自己更弱勢的對象下手,例如幼童,所以當應該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不然未來這種隨機殺害幼童的案子發生的頻率會越來越高。
台灣向來自詡治安良好、民風善良,但是出現這種女童被無故殺害的案件,的確就像是臉上被打了一記耳光,民間的憤怒也在尋找出口。
遇害女童的母親在案發後面對記者提問,說出她自己的想法稱,因為隨機殺人的兇手在行兇時都是沒有理智的,「不是靠立法、做什麼處置就能解決的」。
她的呼籲是「以家庭、教育為根本,讓這樣的人不會在後代子孫們的社會上出現。」
女童的母親說的有沒有道理?也許又是見仁見智,但是就目前來看,現行的法律似乎真的沒有發揮嚇阻的作用,有關部門好像也沒有做到讓民眾生活在沒有恐懼的環境之中。
在這樣的情況下討論死刑的存廢是否合適?也許結果就是只能聽到爭論,卻也找不到結論。
(責編: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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