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協志:刑罰重犯罪就會少 「死刑的意義」被推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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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8

台灣又再次的發生了令人難過又痛心的事..

網路上除了悲憤的踏伐聲浪,

最多人討論的..

當然就是死不死刑的的話題..

其實日前在我的某篇發文裡,

就曾提到了關於死刑和鞭刑的看法..

當時也引起了大家的熱烈討論!

這樣的話題,

多年以來一直都是壁壘分明,

爭執不休的狀況!

而我也只是將我個人的想法說出而已,

我!是支持「死刑」和立法「鞭刑」的!

有人會說,

「死刑」根本沒意義!

「鞭刑」是獨裁、野蠻人的行為!

而且判完死刑之後,

還是有人會繼續殺人啊!

既然改變不了,

就該給這些刑犯應有的人權..

和教化的可能..

是的!

該發生的還是會繼續發生..

但重點是「刑法」,

是本來就該有的制約!

而刑法的意義是什麼呢?

刑法是規定「犯罪」與「刑罰」的國內公法,也就是規定何種行為構成犯罪,以及犯罪行為應該如何處罰的法律。

請搞清楚~

「應該做的」..

和「未來有可能會發生的」..

這是完全的兩件事!

大家懂我要表達的意思嗎?

之前我曾在FB說過:

「學學新加坡吧!

刑罰加重,該鞭就鞭,

犯罪率自然就會減少!

剩下的..

就是家庭教育和學校的部份!

會造成一個人的人格扭曲,

反社會.. 思想不健全..

成長過程絕對是關鍵!

家長和師友的關心和輔導是非常重要的!

最後若還是發生了不幸的結果..

自然會有法律會制裁他!

人民自然也能感受到法律給予的公理與正義!」

縱使新加坡的做法至今依舊有不同的語論..

但不可否認的是,

新加坡的治安確實很好啊!

或許有人會覺得這樣的做法太嚴厲..

但鞭刑的制度,

確實能嚇阻!也降低了許多的犯罪機率!

這也是事實!

我並不是說一定要以牙還牙,

而是做錯事的人本就應該受到該有懲處!

一個國家如果毫無規範,

想到就砸車, 不爽就砍人,

這世界豈不天下大亂?

即便是在戰亂的三國時期..

賞罰依舊分明啊!不是嗎?

還是乾脆..

真的來定個「國定殺戮日」好了..

((-_-))

冷靜啊~ 朋友!

那是電影啊~!

至於死刑,

我在網路上曾經看過這篇貼文,

是個社會案件,

在此跟大家分享~

1999年~

在日本發生了一件殘忍的凶殺案!本村 洋先生 的妻子和四個月大的女兒被殘忍的殺害並將屍體塞進衣櫥..

經過長達9年的來回開庭,法官最終判兇手惡行重大,處以死刑。

本村先生 當時這麼說過:

「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 ,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

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殘忍 ,很冷酷,是不是?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

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以上為 本村先生 勝訴後的言論!

但是..

他卻沒有任何喜悅..

因為傷害早已造成..

只祈盼這事件落幕後,

別再次的發生在他人身上..

是的!

這正是「死刑的意義」!

所以,

死刑也好,鞭刑也好..

這是形成一個國家本來就該有的基本法治制度和元素!

或許各國的方式有所不同,

但目的..

並不是在於「復仇」,

這點請大家務必要思考清楚!

再說~

自古至今,

亂世需用重典..

以刑罰來遏止歪風,

本就是一股約束之力!

若公民素質高,

國泰民安!歌舞昇平!

人人安居樂業!

也就無需用到重典了..

不是嗎?

說了這麼多,

只是想告訴大家隨時要注意自身的安全!

沒有人會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事..

所以更要珍惜身邊的人,

珍惜當下所擁有的一切!

平安.. 健康..

才是真正的無價之寶啊!

最後..

還是真心的希望,

再也不要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了..

可愛的小天使..

RIP

另外補充說明一下~

新加坡的鞭刑也不是隨便亂用的,

基本上只會用於重大刑案!

例如:強姦、強盜、殺人等..

傳聞說,

在路上抽根煙、吐個痰就會被鞭,

是完全錯誤的訊息喔!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989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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