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已電話拒絕房東進門,但房東硬闖,甚至把房門安全鎖踹斷了!可怕的行徑讓網友...

之前小編也有遇過,房東擅自拿鑰匙開門

雖然當時人不在家,但回家發現東西位置有變過

覺得相當可怕打電話問房東才知他有自己進來過..

電話裡憤怒地告知房東不要再擅自進入..後來租約一到期後馬上搬走=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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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最近看到也有人發文關於這個房東的事,所以才決定打這篇文章

去年三月,因為快畢業了所以沒有要續租套房,房東為了要找下個房客,所以詢問我是否能讓他帶人來看我房間,說是"詢問",但其實是半強迫的,最後我同意讓他看,不過條件是"我在家的前提下"。

後來房東問我禮拜天三點前是否在家,我跟他說"應該會在"。

到了當天他打給我,問我現在可不可以過去,雖然我在家,但因為當時不方便,所以直接跟他說我不在家,請他改天再來看。

不方便的原因是因為 我的貓前一天開刀,加上貓咪非常膽小,平常看到陌生人都會躲起來,更何況是剛開完刀,我只想讓他安靜地休息。

和房東掛斷電話後大概隔十幾分鐘,我聽到有人拿鑰匙開我房間的門,當下我只能拿起手機,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門被打開後發出非常大的聲音,我掛在門上的包包也全部掉下來,因為他不只拿鑰匙開門,還把門的安全鎖的鐵鍊整個撞斷。

我馬上拿起手機錄影,但房東把門撞開後還是堅持要進來看房間,

我說:你不只開門還把門撞壞,你知道我可以告你嗎?

結果他居然回我:我是不小心跌倒拉!

最後他們沒有進來看,只是把門關上後離開。

他們走後我一邊哭一邊報警,過沒多久警察來了,房東還笑笑的說"是誤會啦!不用去警局吧?"

到警局之後他的態度還是非常惡劣,一邊翹腳一邊玩手機,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

後來我決定提告,他才態度轉變,在我做筆錄的時候跑來說想跟我討論賠償的事,跟我道歉,內容大概是:

"對不起拉,真的是一時不小心,這件事情如果鬧大,以後我房子租不出去怎麼辦?我還有兩個女兒要養..."

但我當下完全不想跟他說話,隔天也馬上帶貓咪搬回家住,完全不敢再繼續待在那個房間。

過了幾個月去法院開偵查庭,他在檢察官面前還是不停的狡辯,講一堆莫名其妙的理由,不斷跳針說我有答應讓他看房間......

最後的結果是不起訴,理由是"雖已著手實施侵入住居之犯行,但尚未達刑法侵入住居之構成要件"

被撞斷的安全鎖

房東闖入時的影片截圖

這應該是我最後一次談論這件事了,因為對我來說是個恐怖的回憶

PO出來只是希望不要在有下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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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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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能不能進出我的房間?

「房東怎麼又隨便進入我的房間了?不過沒有證據,該怎麼溝通反映呢?」房東擅自進入房客租屋處,

影響房客安全及隱私權,目前法令實務面,對於《刑法》306條侵入民宅罪的認定標準趨向嚴格,

不管房東屬於「正當理由」進入房客租屋處,或是「非正當理由」侵入住所,若房客提出明確證據,房東侵犯隱私權的行為恐怕觸法。

常見房東擅入房客租屋處狀況

★經常使用房客整層合租公寓的「公共空間」

★租約尚未屆滿前,隨意帶人至房客租屋處看屋

★進入房客租屋處查看物品是否有損害

房東擅入住所解決方式

★簽約前釐清「公共空間」的定義,並與房東溝通已造成侵犯隱私的感覺

★更換門鎖不須經由房東同意,但要保存原鎖,退租時換回原鎖,完成點交、清空、返還的正確程序

★可自行加裝門鎖感應器、監視錄機,充分掌握證據

★確實取得侵入事實,可由調解委員會或是警方處理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956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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