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農機補助申請期限 延長到6月30日
行政院在選前提出的「消費提振措施」,農委會農糧署響應推的補助購置小型農機具,迄今已有6萬多農民申請,申請補助金額達5.4億元,尚有餘額1.5億元,農委會今表示,將延長申請時間至今年6月30日止,呼籲農民向所在地農會提出申請。
農糧署說,小型農機補助自從去年11月7日開辦至今,已有6萬多位農民申請,截至昨日止,累計申請補助金額達5.4億元,申請農機達6萬3514台,其中以動力噴霧機1萬5915台最多、中耕管理機1萬2003台及割(除)草機1萬1973台其次,增加國內農機業產值逾16億元。
但由於該項補助申請期限原本到今年2月29日截止,但鑑於農民需求,於今年1月19日報行政院同意,延長至今年6月30日止,不過,申請期間若經費7億元用罄,農委會將公告終止補助與提前截止申請。
此外,農糧署因應農民需求,對中耕管理機及農地搬運車等廠商供貨不及的農機,同步展延交貨期限至本年10月31日止。(戴安瑋/台北報導)
原始新聞~~
配合消費提振 農委會補助農民購置小型農機
配合行政院推動「消費提振措施」,農業委員會提出「補助購置小型農機具實施計畫」,預計補助農友購買2萬台小型農機具,擴大內需與活絡經濟,紓解農村勞動力不足問題,估可提升農業產值等附帶效益年增加15億元台幣以上。
農委會表示,農友自11月7日起可至各地農會申請小型農機具補助,但本次計畫補助以新購小型農機具為限,補助機種有中耕管理機、農地搬運車、田間搬運機、動力噴霧機、動力施肥機、採茶機、剪茶機、樹枝打碎機、土壤鑽孔機、鏈鋸、電剪、割(除)草機、蔬果分級機、豆類選別機等14種農機具,但售價1萬元以下機型不予補助,在補助上限內依購買價格補助1/3為原則。
補助期間自11日7日起至105年2月29日止,先申請再購買,滿額截止。農委會提醒農友申請通過審查後,應於一個月內採購完成,且應於104年12月1日起至105年3月10日期間申領補助款,逾期視同放棄,由候補遞補。(旺報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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