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改嫁怨成拖油瓶少女濫交:「發生關係很爽」

Kung| 2015-07-21| 檢舉

錯把性愛當親情!桃園縣一名母親改嫁的16歲少女,因同母異父弟弟出生後頓失關注,她蹺家到外尋求被愛的感覺,一年多來,連續與四名男子發生性關係,對象包括高中同學、打工夥伴與陌生網友,家人得知怒告多人,少女竟不在乎地說:「做愛很爽!」雖然桃園縣政府獲悉後,緊急派社工介入訪談,但她仍不斷離家尋愛。

現年未滿16歲的少女「小米」,外表清秀可愛,原本家境也不錯,3年前母親改嫁,她跟著住進繼父在桃園縣的透天厝,原本備受寵愛的她,因為同母異父的弟弟出生,而逐漸失去關注,去年起開始蹺家,學校也不去,一段時間就人間蒸發,母親都束手無策。

警一度以為仙人跳

最近1年多來,「小米」性行為變得異常開放,回家後在媽媽的追問下才娓娓道出,她常寄居在不同男子家中,而且前後至少與4名男子有來往,而這些對象不僅有高中的男同學、打工認識的男同事,還有已成年的男網友,開放程度嚇壞了母親,母親自認女兒年幼不懂事,一定是遭到拐騙失身,便上警局告性侵。

沒想到,上個月「小米」又離家不見蹤影,返家後又自爆與其他男人發生性關係,警方由於受理多次,而且對象都不同,一度還懷疑是不是仙人跳案件。

錯把性愛當成親情

直到警方先傳訊被告男子,發現他與先前挨告的人認識,問他:「難道你不知道某某人也被她家告嗎?」男子尷尬地回答:「我知道啊!但她自己跑來找我呀。」

「小米」到案也不避諱地說,她沒被強迫,還語出驚人地說:「做愛很爽。」警員聽了覺得不好意思,才知「小米」因欠缺家庭關注、失去愛,而到外尋找家的感覺,卻因觀念偏差錯把性愛當親情。桃園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獲悉後,緊急派社工前往輔導,該中心主任林怡鎧說,「小米」狀況已有掌握,社工也到家中訪談輔導,並協助恢復家庭支持功能,避免她繼續錯愛。

兩情相悅刑責較輕

經記者追蹤發現,在社工輔導「小米」後,因其母管不住她,也無法限制她外出,日前母女達成協議,只要求「小米」如果人在外面不回來,一定要打電話讓家人知道她在哪裡,小米日前又到外尋愛。

對此,律師邱英豪表示,與16歲以下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涉及觸犯《刑法》第227條,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涉嫌人未滿18歲,又是兩情相悅、未強迫對方,加上被害人和解或自白,法官情酌規定,給予減輕或免刑判決。

父母冷落兒女如何補救

★找同儕好友

.透過子女同學、好友發聲,了解小孩需求後順勢調整

★拜訪師長鄰居

.請學校老師多留意關心,感情好的鄰居也能助一臂之力

★求助專家團體

.向政府社會局社工,或民間親子輔導協會求助,學習化解衝突

★開家庭會議

.與子女一對一方式開誠布公,試著取得雙方皆可接受的協議

大大讚個粉絲團吧,我們會每天更新,讓更多快樂資訊分享給各位!

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pages/Enjoy/1651703285060913?ref=aymt_homepage_panel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462993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