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反擊監院糾正口譯哥任用 監委:沒見過這種態度!

| 2019-08-20| 檢舉

2019-08-19

針對駐美代表處政治組組長趙怡翔人事任命案,監察院日前向外交部提出糾正,認為趙資格不符,外交部核有違失,然而外交部則發新聞稿反擊,稱監察院調查報告與事實不符,無法接受。對此,監察院委員質疑,外交部為什麼不能接受,更有監委私下表示,從沒見過被糾正機關這種態度。

監委仉桂美、江綺雯、劉德勳今舉行記者會,針對「駐美國代表處一等諮議趙怡翔以組長名義對外案」做說明。監察院則已在十六日已發出新聞稿表示,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監委仉桂美、江綺雯、劉德勳提出的調查報告及對外交部的糾正案。

調查報告直指,外交部嚴重混用機要人員與聘用人員的進用機制,指外交部自今年一月五日起聘用趙怡翔為駐美國代表處一等諮議,為「具機要性質之聘用人員」,但是按「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規定,駐外機構特任館長既非二級機關首長,不得進用機要人員,而外交部無法律依據,竟挪移聘用人員員缺供特任館長運用,核有違失。

另外,調查報告也指出,擔任一等諮議須有學歷及重要工作經驗年資的明確標準,趙怡翔雖有碩士學位但重要工作年資未達八年。其所謂「重要工作經驗」,最嚴格認定以二O一八年二月廿六日起擔任外交部長吳釗燮之簡任機要秘書起算至二O一九年一月五日,趙的重要工作年資尚不滿1年,就算以最寬鬆認定,重要工作年資尚不滿三年。

調查報告表示,縱然外交部長親自透過媒體表示趙怡翔表現不輸專業外交官,肯定趙怡翔能力足以「適任」駐美國代表處工作,但無法解決趙怡翔一等諮議「不適格」的問題,認為吳釗燮棄具有任用資格的專業外交人員不用,仍執意聘用跟隨其多年的機要,核有違失。

爾後,除十一名監委共同連署提出不同意見書,外交部也在第一時間發新聞稿反擊,重申相關聘用沒有違反相關法令,趙怡翔當然具備聘用一等諮議資格條件,且認為監委片面認定外交部人員進用於法無據,外交部無法接受此ㄧ不實指控,也絕對會捍衛外交部向來恪守的依法行政精神。

監委江綺雯今天進一步表示,外交人員是經年累月的經驗,趙怡翔這個位置沒有廿年是做不到的,質疑上千名外交官就無人可用嗎?政府如此破壞體制的任用,嚴重打擊外交官的士氣。對於,外交部無法接受糾正,監委質疑,為什麼外交部還沒收到調查報告就表示無法接受?希望外交部接到報告後,能做更多說明。

外交部反擊監院糾正口譯哥任用  監委:沒見過這種態度!

駐美國代表處一等諮議趙怡翔以組長名義對外案,監察委員江綺雯(右起)、仉桂美與劉德勳下午舉行記者會說明調查結果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212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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