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9

狼父性侵13歲女兒25次·辯稱要滿足女兒性需求
即時國際
台灣新北市一名狼父趁13歲女兒睡覺時性侵得逞,之後食髓知味,在2年內共性侵女兒25次,被控後還要求女兒更改供詞以減輕罪刑,遭法法院判刑9年6月,全案可上訴。
據台灣媒體報道,案情指現年47歲的被告在2015年期間,趁女兒熟睡時上床撫摸私處,驚醒女兒後強行性侵得逞。而女兒因父親是經濟支柱,也不想破壞家庭和諧,選擇隱忍並未求助。未料被告食髓知味,之後2年陸續性侵女兒至少25次,直到2017年7月才被發現。
根據報道,受害者第一次被性侵時已明確拒絕,但父親拿零用錢逼她配合;甚至有次爸爸沒戴保險套,讓她事後得吃避孕藥。但法官審理時,她疑似為了袒護爸爸,改口說是第一次時已滿14歲,她有那方面的需求,自己是自願的。被告辯稱,是要滿足女兒的需求。
法官認為,受害者案發前未談過戀愛,也未和人發生過關係,怎會突然向父親提出自己有需求;且被告身為父親,對於女兒的反應,為何不覺得訝異也沒試著詢問、開導,反而答應她的要求。
法官還發現,被告事後寫信給女兒,希望她講有利於自己的內容,以利能判緩刑。法官認為,被告罔顧人倫,自認掌控證人說詞即可玩弄法律,如果沒給予相當制裁,不足警惕他的僥倖之心,依對對未滿14歲女子及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強制性交等25罪,判他9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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