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開放載幼童 朝野有共識

陳義德| 2019-04-18| 檢舉

聯合新聞網

記者吳姿賢/台北報導

2019年4月18日 上午6:38

單車開放載幼童 朝野有共識

現行自行車規定不得載人,立委提案修法,開放年滿18歲的自行車駕駛人可載7歲以下或20公斤以下幼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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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自行車規定不得載人,否則罰三百元至六百元,但路上仍不時看到父母騎車載幼童,警方也多半只勸導不開罰。立委提案修法,開放年滿十八歲的自行車駕駛人可載七歲以下或廿公斤以下幼童,希望本會期就可三讀通過。

交通部同意修法方向,並建議前座椅、後座椅可附載的幼童年齡及公斤數應做更細緻畫分,兒童座椅也要符合國家標準。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說,針對自行車載人議題已多次研商,並獲共識,可朝限制騎乘者年齡要十八歲以上;附載幼童年齡體重,建議前座椅一至四歲且十五公斤以下、後座椅一至六歲且廿二公斤以下,以及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兒童座椅及行李架的方向檢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立委提出七個修法版本,聚焦電動自行車納管及腳踏自行車載人規定,昨先進行詢答,未逐條審查。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204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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