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翻攝網路。
台南一名30多歲輕熟女,認為40多歲的吳姓男友在床上太激烈、太持久,導致她腰椎椎間盤位移、腰部劇烈疼痛,因此怒告對方傷害。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女方表示,4年前與吳男開始交往,從去年開始,吳男床上表現越來火熱,每次完事後都讓她的腰部疼痛許久,到醫院檢查後,發現腰椎椎間盤位移、雙手挫傷、腳掌神經麻木與經膜炎、頭頸部扭傷、背痛等,女方認為是男友不懂憐香惜玉,氣到提分手,再拿醫院診斷證明提告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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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應訊時表示,與女方嘿咻時並無強迫,且都是一般體位,結束後他還曾關心女友有無不舒服,對方都說「沒有,還受得了!」可能是分手後曾向女方討回借貸的3萬多元,女方才會提告。檢察官認為,並無積極證據證明女方腰椎椎間盤位移與嘿咻有關,對吳男不起訴處分。(編輯/數位發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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