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2月2日
酒駕累犯陳瑞盈在台中市區酒駕
撞死一名21歲男大學生及一名25歲準新娘
還嗆:「死就死了,快點處理,我要回家睡覺。」

2018年,9月23日凌晨5時34分
北市一名23歲郭姓男子酒駕失控撞死一名陳姓女騎士
郭男隨後被裁定收押,不料郭男親友見媒體拍攝,
竟嗆郭男有肖像權,「可以體諒家屬心情嗎?」
事後郭男父親向受害人家屬詢問需求時,態度輕佻冷笑好幾聲。

2017年,11月,金錢豹酒女顏子娠酒駕開賓士撞死32歲陳姓烘焙師
當時不但肇逃還和朋友將車子推進暗巷內,企圖掩飾犯行,
事後毫無悔意還說:願意把兩個孩子給家屬當孫子作為賠償。

台灣發生的酒駕案件這麼多,政府真的硬了嗎?
剛上任的行政院長蘇貞昌痛斥酒駕致死等同故意殺人,法務部隨即研議修正《刑法》
將酒駕致死改依殺人罪究責,並參考學者研究,認為酒測值若達0.75 mg/L
會產生明顯酒醉狀態、步履蹣跚,且肇事機率是未酒駕者的25倍
因此擬以酒測值0.75 mg/L作為區別酒駕殺人與一般公共危險罪的門檻
今將繼續開會討論修法細節,修法草案預計本周出爐。
根據警察大學教授蔡中志的研究文章顯示,酒精濃度達0.25 mg/L,
人的行為表現或狀態在從事複雜動作會有障礙、駕駛能力變差,
肇事率是一般人的2倍;酒精濃度達0.50mg/L會說話含糊不清、腳步不穩,
肇事率比一般人高7倍;酒精濃度達0.55mg/L平衡感與判斷力障礙度升高,
肇事率比一般人高10倍;酒精濃度達0.75mg/L者,
會產生明顯酒醉狀態、步履蹣跚,肇事率高於一般人25倍。
還執意開車上路,可責性更高,但修法也要考慮「比例原則」,
要如何區別一般公共危險罪和酒駕致死視同殺人罪,
除了訂定酒測值門檻外
刑責要訂定在《刑法》的殺人罪章或是公共危險罪章,法務部仍在研議中。

法務部參考教授蔡中志的文章。翻攝自《駕駛人酒精濃度與肇事嚴重度關聯性之探討-以桃園縣為例》
但我國的酒駕制度真的很重嗎?
1.美國酒駕:
美國各州酒駕罰責不盡相同,以加州為例,血液酒精濃度超過 0.08%、吐氣濃度達每公升0.28~0.55 毫克就算酒駕,初犯若無造成他人受傷,處以 1,500-1,800 美元(約 5 萬-7 萬元台幣)罰金,且吊銷駕照 6 個月以下的期限,加上社區服務、留下案底紀錄等。
累犯則加重懲處,車上會被裝上特殊裝置,開車前得進行酒精測試,未通過則無法發動引擎,被抓到最多還得繳 1 萬美元(約 33 萬元台幣)的罰金,若在觀察限期內再犯,即使沒有造成任何人傷亡,也會被控二級謀殺罪名,更重可處死刑。

美國法官會依照酒駕情節嚴重性做出處罰。(圖片來源:gettyimages)
2.俄羅斯酒駕:
俄羅斯酒駕死亡比例偏高,因此國內日前針對酒駕頒布新法,吐氣酒精含量每公升在0.2~ 0.5 毫克就算酒駕,且得坐牢三個星期,駕照會被吊銷半年至 2 年,可罰 3,000 到 5,000 美元(約 10 至 16 萬元台幣);若 5 年內再犯則終身不得開車,酒駕殺人則可判 5 年到 9 年徒刑。

俄羅斯酒駕死亡比例偏高。(圖片來源:路透)
3.中國酒駕:
血液酒精濃度達 0.02% 以上者視為酒駕,可罰款 1,000 至 2,000 元人民幣(約 5,000 至 1 萬元台幣)暫扣駕照辦半年;若再犯則拘留 10 天、罰款 2,000 元人民幣(約 1 萬元台幣),駕照吊銷。
血液酒精濃度若超過 0.08% 以上則為「醉酒駕車」,不僅得支付鉅額罰款和吊銷駕照外,還得面臨永久禁駕以及刑事相關責任,甚至得被褫奪公權。

在中國酒駕可能得面臨褫奪公權。(圖片來源:網路)
4.日本酒駕:
在日本,若被判定為「帶酒氣駕駛」者,
吐氣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 0.15 毫剋扣駕照點數 13 點,
停扣駕照 90 天;若超過每公升 0.25 毫克則扣 25 點,
且吊銷駕照,於兩年內不得補考,
以上都可能面臨 3 年以下徒刑或 50 萬日幣(約 13 萬元台幣)罰金。(扣點採累積制)
另外一種情況為「酒醉駕駛」,與帶酒氣駕駛的判定都是交由取締的警方,
此種情形得扣駕照點數 35 點,且吊銷駕照,
於三年內不得補考,還得面臨 5 年以下徒刑或 100 萬日幣(約 26 萬元台幣)罰金。
最重要的一點,日本酒駕連「車輛提供者」、「酒類提供者」以及「車輛同乘者」都會連同遭受處罰,而且社會上仇視酒駕行為,很多人因此遭受到嚴重批判,甚至因此丟掉工作。

日本酒駕甚至會牽連周遭有關連的人。(圖片來源:adweek)
5.新加坡酒駕:
在重刑罰的新加坡,血液酒精濃度超過 0.08% 為酒駕,可處 6 個月以下徒刑或 1,000-5,000 新元(約 2 萬 5 至 13 萬元台幣)罰金;再犯則可處一年以下徒刑,以及處 3,000-10,000 新元(約 7 萬至 24 萬元台幣)罰金;嚴重肇事致死者,則需接受 6 次鞭刑。
6.台灣酒駕:
根據現在我國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駕駛只要吐氣酒測值超過每公升 0.15 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 0.03% 就屬酒駕,
違規可處 1 萬 5 至 9 萬元罰鍰,
事後得參加道路安全講習課程。

台灣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
違反規定可處15,000至90,000元罰鍰。
(圖片來源: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
台灣雖祭出重罰,但現今酒駕事件仍屢見不鮮,
甚至有民眾為躲避違規責任,
酒測時故意「擺爛」不願配合,讓警方相當頭疼。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句琅琅上口的話,
台灣什麼時候才能真正實現呢?
目前有民眾已經自主發起「酒駕視同殺人或是殺人未遂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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