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府回應能源局 離岸風電應符合縣府7要求

愛分享| 2019-01-02| 檢舉

2019-01-02 13:47聯合報 記者劉明岩╱即時報導

針對沃旭、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海龍及中鋼4家離岸風電業者,共計6案風場是否能適用107年度的躉購費率5.8498元,關鍵在彰化縣政府的同意函,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今天中午已將4家開發商的回覆發文給彰化縣政府,但彰化縣政府回應表示,電業籌設許可的審查機關在中央,縣府將視能源局是否針對廠商的回覆函內容,是否符合縣府要求的事項,在審視後,再行表達意見。

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表示,有關離岸風電開發商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在彰化沿海開發離岸風電籌設許可證,審查部分係屬中央主管機關職權,縣府只是出席審查15-16個單位及4位委員的其中之一,縣府依法辦理,並沒有卡關。

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強調,電業籌備創設審查部分是中央主管機關職權,縣府在11月中央召開多次審查會時表示意見,中央主管機關於12月24日來文,縣府在12月28日將複審意見正式函復經濟部能源局;離岸風電的開發,應通盤考量計畫的完整性,並應顧及國土開發、區域均衡發展、環境生態保育、海洋永續發展、漁民生計,希望中央必須通盤考量,不可犠牲縣民利益。

縣府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要求廠商應釐清及完成下列事項:

(一) 漁民及漁會溝通相關同意資料。

(二) 漁業轉型輔導及漁業回饋補償具體數據方案。

(三) 相關產業及運維供應鏈在地化方案。

(四) 產學合作及提升在地就業具體方案。

(五) 社會福利措施及地方回饋計畫。

(六) 環境影響減輕措施及保護、復育方案。

(七) 海域土地償金轄管地方政府分配權。

彰化縣府回應能源局 離岸風電應符合縣府7要求

彰化縣前縣長魏明谷積極推動離岸風電,還專程到英國考察離岸風電設置的情況。照片/彰化縣政府提供 分享

facebook

彰化縣府回應能源局 離岸風電應符合縣府7要求

彰化縣前縣長魏明谷積極推動離岸風電,還專程到英國考察離岸風電設置的情況。照片/彰化縣政府提供 分享

facebook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988453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