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7 13:28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深澳燃煤電廠近日成為新北市長選戰攻防議題,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究竟是誰核定,引發爭議。對於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蘇貞昌指,深澳電廠是新北市長朱立倫時任行政院副院長裁示做的,朱立倫今天未對此回應,但市府列出大事紀時間序表,證明與朱立倫無關。
新聞局長張其強今天在市政會議指出,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在民國94年由行政院核定通過,先拆舊廠再蓋新廠,95年通過環評,96年舊廠除役並拆除,民國103年,因卸煤碼頭位置引發爭議,行政院決定暫緩計畫,直到民國105年10月再度重啟。
此外,媒體報導引用99年3月行政院召開的節能減碳推動會會議紀錄,當時台電報告說明電廠汰舊換新計畫,即包含深澳電廠,會議主席朱立倫裁示通過。
張其強解釋,當時會議是說明既有的發電機組如何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並非新電廠設置審核會議,而深澳舊電廠早在3年前(96年)已全部拆除,所以沒有在該次會議討論範圍。
環保局長劉和然說明,民國95年深澳電廠環評通過後,環保局一直沒有提出異議,是因為在95年至105年間,不論是國際趨勢或國內法規都有重大變化,而環保法規和意識是與時俱進的。
劉和然指出,環保署民國101年5月14日首次增訂PM2.5空氣品質標準,必須監測3年以得知結果,而102年到104年監測期間,環保局發現新北市的PM2.5數值超過21、22,國家標準是15,所以在105年7月28日,市府宣布不再核發生煤許可,做到源頭減量。另外,104年12月12日巴黎協定通過,控管全球溫室氣體減量及石化排放量,這也是為什麼世界各國燃煤電廠逐漸退場的主要原因。

新北市今天舉行市政會議,會中針對深澳電廠議題,市府澄清外界疑慮。(記者賴筱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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