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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學。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吳佩旻攝影
關於民代質疑文化大學與又昱實業簽訂大群館宿舍租約相關質疑,文化大學今天發出聲明表示,許多不實指控已涉及汙蔑文大校譽,更等同質疑教育部稽核機制有問題,對文大及教育部均不公平。聲明如下:
首先文大須對近來外界質疑文大以教育部補助款支應租金相關說法,表達嚴正抗議。教育部補助款都有既定計畫項目及核銷機制,不允許任由大學挪作支付宿舍租金使用,文大當然也遵守教育部補助款相關規定,因次,類似說法已涉及汙蔑文大校譽,更等同質疑教育部稽核機制有問題,如此不實指控對文大及教育部均不公平。
其次,關於租約上載明「宿舍」是否違反土地分區使用規定疑議,文大於簽約當時依據建物使用執照載明「集合住宅」認定可供宿舍使用。事實上,自100年8月文大承租起,政府相關單位從未曾行文給文大指不能承租大群館供作宿舍使用。甚且,101年12月12日文大於接受都發局指正後立即安排專業機構檢查並據實申報迄今;同時,文大也依相關規定向教育部申報宿舍床位總量管制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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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文大自始至終均依據政府相關單位規定及指示辦理並據實申報,迄今從未接獲任何政府單位來函指大群館不能作為學生宿舍使用。
至於租約否公平、租金是否過高問題,須說明的是當時文大附近並無類似大群館規模之民間集合住宅,且因境外生來台就讀等原因、致有提供住宿之迫切需求。為保障學生住宿權益,因此與業主簽訂相關租約。
由於目前時空環境不同,為爭取學校和學生的最佳權益,文大希望業主能研議是否更改部分合約內容,以保障學生及校方權益。文大將本於以降低學生負擔為最優先考量,與業主積極協商。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916164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