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判定:陳師孟需在諷扁短劇案迴避

2018-06-13

監委陳師孟上任後,就調查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在民國98年司法節慶祝大會的短劇,有諷刺陳水扁前總統之嫌,遭到前檢察官慶啟人生請陳師孟迴避。監察院上周二(5日)召開紀律委員會進行討論,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判定陳師孟應行迴避調查。陳師孟則說,會依例提起申訴,如果無法申訴,就讓社會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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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下午發布新聞稿,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5日開會審議,決議陳師孟應迴避調查,向院長張博雅呈報,張博雅核示:「尊重委員會決定。」

紀律委員會指出,審酌調查案所涉一方為前總統陳水扁,陳師孟於民國83年12月25日至86年7月31日擔任台北市政務副市長,是由當時市長陳水扁所敦聘;陳師孟於91年2月1日至92年2月5日擔任總統府秘書長,亦是由當時的總統陳水扁敦聘,兩人在過往工作屬性上曾有上述密切的職務關係,足以讓一般人認為,由陳師孟調查該案,有「監察法」及「監察院監察委員自律規範」款所規定應迴避情形。與會委員一致同意,陳師孟應迴避調查。

監察院過去曾有前院長王建煊與其自動調查案所涉之一方秘書長陳豐義,具有首長與幕僚長職務關係密切,當時紀律委員會也決議王建煊應予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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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陳師孟下午指出,他會看看有無申訴管道,不會就此放棄,如果沒辦法申訴,將對外舉行記者會,將此事交由社會公評。

陳師孟也對,紀律委員會所說「兩人在過往工作屬性上曾有密切職務關係,足以讓『一般人』認為」表示異議,認為怎麼會把這種事推給一般人,應該就是「他們」認為的。

至於被要求迴避後,案子如何繼續進行?陳師孟說,他也還不知道,需要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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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陳師孟。本報資料照片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91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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