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大學去年發現有狼師出沒,東華電機工程系教授吳賢財因對女職員性騷擾,被法院判刑,並由學校教評會決議解聘,然而決議報教育部核備,現卻傳出歷經半年時間,教育部仍尚未核准,導致東華大學須暫時予以續任,並已經在新學年度開課。據了解,教育部目前仍有與性平、聘約問題等相關的四件解聘案仍在審核中。
東華大學去年發生教授性騷擾女職員案,吳賢財利用職務之便,以按摩穴位教學為名觸碰女職員私密部位,不但經校內性平會調查認定構成性騷擾,也被女職員提告,去年被法院判刑九個月,可易科罰金二十七萬元,教評會也在去年十二月十三日決議解聘,報教育部核備,不過教育部至今沒有核准。
根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案作業流程」,教師聘任依「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八款、第九款規定,經學校性平會等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或情節重大的性騷擾、性霸凌等行為,決議解聘或不續聘時,決議須在十日內交教育部審核,由教育部核准通過後,再以書面通知當事人,未核准期間,學校須暫時繼續聘任,並發給薪資。
據了解,教育部針對吳賢財解聘案至今沒有核准,時間已近半年,已引發東華大學校內議論。而吳雖在案發後遭學校停職,但因教育部遲未核准解聘,學校已為吳排課。據「東華大學課程查詢系統」,吳賢財於一O七年度第一學期共可查到八筆資料,包括三堂博士專題研究,碩士引導研究、論文研究,碩士應用信號處理,以及大學部計算機概論,和電機專題研究等課程。
對此,東華大學副校長朱景鵬表示,東華大學教評會已經依性平會調查結果做出解聘決議,現在就等教育部最後的審議結果。教育部則表示,教育部核准要先會相關司處討論,認定學校調查事實,並確認依據何法規解聘,是否引用正確,並檢查程序是否完備,之後內部還要召開審議會,才會決定核准或不核准,所以審核沒有期限規定。教育部並坦承,包括吳案,目前尚有四件解聘案未審核結案。
東華電機工程系教授吳賢財因對女職員性騷擾,被法院判刑,並由學校教評會決議解聘,然而決議報教育部核備,現卻傳出歷經半年時間,教育部仍尚未核准,導致東華大學須暫時予以續任,並已經在新學年度開課。 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林秀明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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