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指狂妄自大 「館長」求償百萬敗訴定讞

網路名人「館長」陳之漢不滿周姓男子指他狂妄自大、沉迷網民崇拜,起訴求償。高院認為,陳男是公眾人物,應接受公眾檢視,周男言論屬意見表達,今天判周男免賠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書指出,陳之漢是健身館館長,時常以臉書直播方式講解、說明健身觀念,而具有一定知名度。
陳之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周姓男子民國105年間於LINE名稱為「雞腿幫」的123人群組中,以暱稱「平凡的小咖」指控他沈迷網民的崇拜造神、狂妄自大害死自己,以名譽權受損,求償新台幣100萬元。
「我不是武術騙子」 雞腿哥出面駁館長。(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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