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2月29日上午10時許蔣姓老翁的兒子返回三重住處,發現父母躺臥在臥房,其中母親失去意識也沒有呼吸,但臉部並無枕頭或棉被等異物,明顯死亡;蔣姓老翁則是癱軟在妻子的腹部,失去意識且口吐白沫,幸在送醫急救後救回一命,但他對妻子死亡卻前後矛盾。
蔣姓老翁表示,他因糖尿病後期引發敗血症,導致雙腳變形行動不便;妻子施姓老婦則因髖關節手術後,起居也需要他從旁協助,他則因照顧妻子相當疲累,才以枕頭悶死妻子。
不過,蔣姓老翁事後卻又辯稱,當天清晨6點多,他一如往例為老妻更換尿布,但妻子卻未配合,檢查後才發現妻子已經死亡,他在傷心之餘寫下遺書,接著吞服大量安眠藥,並拿枕頭趴在妻子臉上哭泣,接著就陷入昏迷不省人事,並未悶死髮妻。
承辦檢察官調查卻發現,遺書書立日期是案發前一天的12月28日,對此蔣姓老翁含混其詞,也和自述案發過程情節不符;此外,蔣翁發現妻子死亡後並未報警或向醫護人員求助,反而吞服安眠藥也與常理有違,更引起檢警懷疑。
法醫解剖後也確認,蔣妻是因生前涉及使用多重鎮靜安眠藥,又遭到外因性窒息才死亡。
檢警詢問蔣妻的姊姊後發現,蔣姓老翁與妻子因為看護問題發生糾紛,當她到了妹妹家後,蔣姓老翁直說不想再照顧妻子,還揚言「今晚就要給妻子死」;蔣姓老翁傳給兒子的LINE內容也表示「我下定了決心,帶走你母親,免得你和你弟弟以後的日子過得不如意」。
檢方指出,根據蔣翁兒子及現場位置研判,蔣翁發現妻子死亡、再拿枕頭趴在妻子臉上哭泣說法,顯然有假;且據蔣子等人供詞,也認定蔣翁有殺害妻子的故意及犯行,狠狠打臉過失致死後殉情之說,並於24日依殺人罪嫌起訴蔣姓老翁。
參考來源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905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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