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區禁釣公告下釣魚 墾管處:將查處

小凱| 2018-04-11| 檢舉

真諷刺!眺石海洋資源保護示範區旁漁港設施中,雖公告有示範區、禁止釣魚採捕等大字,民眾還是照常悠然釣魚。一位到墾丁玩的那姓民眾投訴表示,今天下午在墾丁的一處小漁港區周遭看到,想說國家公園裡,而且還寫有禁止釣魚採捕,卻仍公然釣魚,「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真是諷刺!」

 

那姓民眾提供的影像,有四個看似年輕人的在港區內,其中一人明顯拿著釣竿釣魚;但一旁牆壁卻有眺石海洋資源保護示範區、禁止釣魚採捕等大字。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長劉培東表示,該處應是屬眺石保護區旁的潭子灣漁港,依規定也是禁止釣魚,因是在保護區內垂釣,可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二款違法捕魚等規定,可罰3000元罰鍰。墾管處會知會保育警察等單位就影像內容,追查可能垂釣者真實身分,以釐清真相後依法處分。(陳宏銘/屏東報導)

眺石海洋資源保護區旁小漁港有禁釣等字樣,民眾照釣不誤。翻攝畫面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88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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