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今年1月初選出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卻因擔任獨董、論文、到對岸大學兼職等爭議,迄今仍未上任。 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中時資料照)
2018年04月01日 15:12 旺報
簡立欣
宣戰聲明!台大新校長管中閔3月22日於臉書發表聲明,要求教育部於三月底對台大新校長人事案「作出准否之核示」,3月24日台大校務會議以絕對多數擱置卡管5項提案,教育部迄3月31日仍不對台大新校長人事案作出任何核示;管中閔今(1)日遂於臉書宣布:教育部及相關人員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表示「本人為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定當堅持到底」。
管中閔1日下午於臉書發表聲明,呼應最近法界意見,依大學法、教育部對本屆台灣大學新校長之聘任有其法定期限,最遲不得逾越今年3月18日。他指出,教育部推諉懈怠、違法而不作為,不依法核示新校長聘任案,致使台灣大學校務決策與年度財務窒礙難行。
管中閔講出重話「教育部及相關人員自應承擔法律責任」。推測管中閔的義務律師團,所準備的對策,除了提出行政訴訟,也已準備對教部及其官員提出刑事、民事與行政法訴追。
4月1日恰好是愚人節,不過這份愚人節發表的聲明可絕對不是開玩笑,無異對教部正式宣戰、進入司法火線。
來源:www.chinatim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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