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110人涉拉脫維亞跨境詐騙 這次蔡政府搶人搶贏了,這下得意了!

ケビン| 2018-01-21| 檢舉

兩岸近幾年針對國際電信詐團成員遣返,激烈角力,台中地檢署偵辦李男等110人涉拉脫維亞跨境詐騙,在對岸提供相闗犯罪事證之下,已「第一波」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李嫌等44人,被視為對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有所助力,檢方將繼續追緝在逃「金主」胖哥等人,其餘66人列「第二波」偵查范圍。

偵辦的檢察官認定,嫌犯李男等44人參與化名「胖哥」詐欺金主所主持之電信詐欺犯罪組織,自去年初起,在匈牙利、拉脫維亞等國設立詐騙電信機房,以佯稱被害人行動電話遭冒辦並涉及重大經濟犯罪等方式詐騙大陸被害人財物。

檢察官依個別被告犯罪所生損害、犯後態度等分別向法院求處適當刑度,並宣告強制工作3年。

本案原是大陸廣東省 公安部門循線查悉設於拉脫維亞之電信詐欺機房,與拉脫維亞警方合作起案,去年8月14日、15日共同執行查緝,總計查獲台籍嫌犯110名籍及拉籍嫌犯1名。

大陸公安部門協請拉脫維亞檢警向拉脫維亞法院,聲請將台籍嫌犯引渡至大陸受審,但拉脫維亞法院以事證不足,全數駁回引渡聲請,台籍詐團成員110人改以違反入境許可目的進入遣返程式。

經外交部條約法律司、歐洲司及駐拉脫維亞代表處全力斡旋協處,自去年8月26日起至同年9月24日,將李嫌等110人分8批遣返回台灣,由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專案指示台中地檢署署緊急立案辦理,並在「跨境 電信詐騙追贓平臺」列管督導。

兩岸近幾年針對國際電信詐團成員遣返,激烈角力,台中地檢署偵辦李男等110人涉拉脫維亞跨境詐騙,成功重啟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可行模式,已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李嫌等44人。記者白錫鏗/攝影

來源: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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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80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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